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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 23万亿市场的探索

2015-06-25 14:48来源:新金融作者:宁广靖关键词:PPP节能减排绿色金融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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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性的困惑

政府参与看似是发展绿色金融的有力推手,但不可回避的是,当有以财政资金为后盾的公共资源进入的时候,“风险共担”是否还能得到有力的践行?从现实中的种种事例可以看到,一旦有政府财政的介入,各个方面就自然地认为政府应该承担所有风险,即对风险兜底。所以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有财政后盾、财政资金投入支持之后,“风险共担”成了一句空话。而这恰恰使原来意愿中所希望能够长效发挥作用的绿色金融机制产生了不可持续性。

“无论是贴息、信用担保,还是以财政为后盾的产业基金、引导基金,一旦财政介入,给出特定政策支持的时候,人们都认为风险可以推到政府那一侧,推到由财政兜底的那一侧,这样一来,很快就会带入到人们所说的道德风险,这个无底洞式的不良机制可能会就此产生,这一点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已经有所观察。”贾康说。

其实,除了风险分担机制可持续性值得关注,支持对象选择机制的合理性和公证性也关系到绿色金融是否得以持续发展。在政策利好的背景下,不少打着“绿色产业、环保产业、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等名义的项目和企业需求支持,如何选择以及如何保证选择机制的可持续性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贾康认为,在很长历史时期内,政策金融包括绿色金融和商业性金融要并行,双轨必然带来的一个困惑就是设租寻租问题。“在这种情况迅速形成之后,谈何绿色金融和政策金融可持续?如果没有这种可持续的绿色金融和政策金融,那么大家只是表态说愿意发展绿色金融就成了空话。”贾康说。

推行赤道银行

业内人士认为,只要促进赤道银行在中国更多的产生,就可以在这个过程中扩大环境的投资以及环境贷款等。其实,我国推行赤道银行很多年了,中国的很多银行在国外进行项目融资业务的时候遵守了赤道原则,赤道原则已经成为国际项目融资的一个新标准。这个准则出现于2003年6月,由一群私人银行所制定,参与制定的银行有花旗集团、荷兰银行、巴克莱银行、西德意志银行等。他们采用世界银行的环境保护标准与国际金融公司的社会责任方针,形成了这套原则。这项准则要求金融机构在向一个项目投资时,要对该项目可能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并且利用金融杠杆促进该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周围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赤道原则是自愿性金融行业基准,适用于全球各行业总成本超过1000万美元的新项目融资。在实践中,赤道原则虽不具备法律条文的效力,但却成为金融机构不得不遵守的行业准则,谁忽视它,就会在国际项目融资市场中步履艰难。蓝虹介绍:“国际上,项目融资时必须执行赤道原则。因为项目融资一般是银团贷款,也就是说几个银行共同贷款,如果你不执行赤道原则,你就找不到合作的银行。”

但赤道原则并未被我国大部分金融机构所采纳。目前较为知名的只有兴业银行在推行赤道原则。“兴业银行加入赤道银行以后,获得了世界各国金融机构的认同感,有了认同感就好做生意了。兴业银行以‘绿色化’来获得进入国际金融界敲门砖,进入以后增加了各种业务,所以绿色金融绝对不是一个负担,他可以带来营业价值并且增进收益。”蓝虹说。

值得注意的是,遵守赤道原则和成为赤道银行是不同的概念。成为赤道银行比遵守赤道原则有更高的要求。目前,赤道银行在中国的推行并不顺利。不少人认为赤道原则是负担,其实赤道原则是金融机构开发出来用以保护金融机构,而要理解这一点必须进行长期国际金融业务才能感受到。蓝虹介绍说:“在进行国际金融业务时,当地法律机构想就一些环境问题追责的时候,你可以以‘我已经遵守了赤道原则’去说服当地法律机构。”

随着中国越来越多的银行开始从事项目融资业务,有关于绿色金融的制度建设也趋于完善。据蓝虹透露,最近人民银行正在推进在金融立法过程中把环境因素纳入其中。比如当金融机构没有进行调查就贷款给了污染企业,追究法律责任的时候不仅追究污染企业的责任,同时还要追究金融机构的责任。“我们推进绿色金融这么久,跟中国国情和中国经济发展状况和整体环境发展、金融发展是吻合的,世界各国绿色金融的推进都有一个过程。”蓝虹说。

原标题:绿色金融 23万亿市场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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