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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涝--中国迫不及待需建“海绵城市”

2015-07-16 11:30来源:绿岛之海绵城市关键词:海绵城市PPP模式生态修复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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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选择试点城市。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将对申报城市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城市,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将组织城市公开答辩,由专家进行现场评审,现场公布评审结果。

四、对试点工作开展绩效评价。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定期组织绩效评价,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奖罚。评价结果好的,按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基数10%给予奖励;评价结果差的,扣回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具体绩效评价办法另行制订。

五、各地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水利部门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谋划,组织有关城市做好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具体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2014年12月31日

6、试点城市

记者2015.02.02获悉,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正在积极申报全国首批海绵城市试点。这是光明新区在先后荣膺国家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示范区、国家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之后,向国家级新型绿色生态建设试点发起了又一次冲刺。

包括南宁、济南在内的16个城市将获得中央财政补贴10多亿元,用于海绵城市建设。这一补贴源于2014年2月31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一文。

全国130多个城市参与竞争,最后经过筛选有34个进入初步名单。2015年3月4日,3部委确定22个城市参与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竞争性评审答辩,最后有16个获得海绵城市的资格。

2015年4月2日晚间,根据财政部网站消息,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正式公布。根据竞争性评审得分,排名在前16位的城市分别是(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列):迁安、白城、镇江、嘉兴、池州、厦门、萍乡、济南、鹤壁、武汉、常德、南宁、重庆、遂宁、贵安新区和西咸新区。

海绵城市,能充分发挥城市绿地、道路、水系等对雨水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缓解城市内涝,削减城市径流污染负荷,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原标题:内涝、中国迫不及待需建“海绵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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