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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家曹叠云解读《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

2015-07-31 11:04来源:晶报关键词:生活垃圾垃圾处理垃圾分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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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广泛吸纳各方面意见,反复论证、修改的基础上,将于2015年8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

为确保《办法》正确、全面、有效地贯彻落实,深圳市法学专家曹叠云博士及其法学科研团队,对《办法》制定的背景目的、重要意义、特色制度,实施中可能面临的问题、进一步立法完善建议及工作安排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背景与目的

主要解决五大方面问题

据统计,2014年深圳市生活垃圾处理量达每日15100吨。近年来,深圳市的生活垃圾产生量年均增幅约为6.1%。按此计算,预计2020年深圳市的生活垃圾产生量将达到每日21000吨。

垃圾分类是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的组成、利用价值以及环境影响,并根据不同处理方式要求,实施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从而将不同类型的垃圾分离出来。可回收利用的重新进入到物质循环过程中,有毒有害的纳入危险废物处理系统,其他的根据末端处理流向分类处理,这样既提高了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水平,又可极大地减少垃圾末端的处理量。

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2002年,深圳市政府与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专家共同制订了《深圳市城市垃圾分类收集总体规划(2002-2010)》。根据此规划,市政府颁发了《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里明确指出了深圳市垃圾分类的标准。2006年3月14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提出了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的具体要求。2012年,市政府五届五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对餐饮企业、食堂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实施“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进行了专门规定。

本《办法》主要解决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固化和优化本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工作架构,确立全市统筹、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推进机制,明晰各行政管理部门、各区政府以及街道办的管理职责;二是根据场所差异、物业管理实施情况、经营情况等因素,区分了办公和生产场所、住宅区、道路等公共场所和机场、客运站等公共场所四类,确定了不同管理责任人。三是在前期试点基础上,确定本市垃圾基本分类标准和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要求,形成具有操作性和可行性的制度规范;四是建立奖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促进措施,引导全社会尽快形成良好的垃圾分类投放行为习惯和氛围。五是加强对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监督,追究相关人的法律责任。

亮点

亮点1

联动管理

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管理环节众多,牵涉面广,过程复杂,单靠一个部门进行管理,难以取得理想效果。为此,《办法》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建立统筹协作机制,强调城管部门负责对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统筹归口管理,明确了经贸信息部门、环境保护、住建等其他部门的职责。

为有效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办法》对建立监督考核和奖励机制进行了规定,将对相关部门、区政府的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实行辖区生活垃圾限量排放制度,并实行生活垃圾跨区域处理环境补偿制度等。

亮点2

源头控制

《办法》的一大特色在于专门规定了垃圾源头减量措施。

源头控制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商品包装控制。该办法主要通过鼓励企业简化商品包装、提高可循环材料包装比重,提高包装过剩及部分一次性商品进入深圳市场的门槛,实现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 塑料、纸类等包装材料) 产生量的目的。通过采用先进的包装控制措施,预计可以实现提高可循环材料的使用比重约20%至40%,减少包装过剩10%至15%左右,最大可实现减少5%的生活垃圾排放量。

二是低碳办公,优先采购列入循环经济产品政府采购名录的产品,推行无纸化办公。

三是餐饮消费控制。根据相关的统计,深圳市餐厨垃圾每天的产量为1800吨左右,若实施餐饮消费控制,既节约了粮食,又利于减少餐厨垃圾的处理量。

亮点3

奖罚结合

《办法》的有效实施得靠全体市民的自觉。市民行为习惯的改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起步阶段设置合理有效的奖励与约束措施,有利于引导市民加快改变传统的混投生活垃圾习惯、缩短习惯养成过程。

《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义务并被行政处罚的,主管部门、经贸信息部、环境保护、市场监管、住房和建设等部门应当作为不良记录,并将记录纳入征信系统。对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社区、家庭和个人,主管部门可以给予表扬和奖励。

晶报记者 吴建升/文 刘钢/图

建议

引入立法服务外包机制迅速行动

配套政策应同时进入实施状态

《办法》虽已较为细化,但鉴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管理是一项涉及人物广泛、产生过程漫长、法律关系复杂,隐含的配套制度、标准、规范、方案或达数十个,配套立法要求更高。

原标题:若无配套制度,难以解决垃圾围城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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