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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北京《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意见的通知

2015-08-03 10:4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标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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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水泥工业 cement industry

从事水泥原料矿山开采、水泥制造、散装水泥转运以及水泥制品生产的工业部门。

3.2

水泥窑 cement kiln

用于水泥熟料煅烧的设备。

3.3

窑尾余热利用系统 waste heat utilization system of kiln exhaust gas

引入水泥窑窑尾废气,利用废气余热进行物料干燥、发电等,并对余热利用后的废气进行净化处理的系统。

3.4

烘干机、烘干磨、煤磨及冷却机 dryer, drying and grinding mill, coal grinding mill and clinker cooler

烘干机指各种型式物料烘干设备;烘干磨指物料烘干兼粉磨设备;煤磨指各种型式煤粉制备设备;冷却机指各种类型(筒式、篦式等)利用水泥窑窑头废气余热冷却熟料的设备。

3.5

破碎机、磨机、包装机及其它需要通风的生产设备 crusher, mill, packing machine and other ventilation equipments

破碎机指各种破碎块粒状物料设备;磨机指各种物料粉磨设备系统(不包括烘干磨和煤磨);包装机指各种型式包装水泥设备(包括水泥散装仓);其它需要通风的生产设备指除上述主要生产设备以外的需要通风的生产设备,其中包括物料输送设备、料仓和各种类型储库等。

3.6

散装水泥中转站 bulk cement terminal

散装水泥集散中心。

3.7

水泥制品生产 production of cement products

预拌混凝土、砂浆和混凝土预制件的生产,不包括水泥用于施工现场搅拌的过程。

3.8

标准状态 standard condition

烟气在温度为273.15K,压力为101.325kPa时的状态。

注:本标准中所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指标准状态下干烟气的质量浓度。

3.9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aximal allowable emission concentration

指处理设施后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1小时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或指无处理设施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1小时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

3.10

无组织排放 fugitive emission

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低矮排气筒的排放属有组织排放,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可造成与无组织排放相同的后果,因此在执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指标时,由低矮排气筒造成的监控点污染物浓度增加不予扣除。

3.11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concentration limit at fugitive emission reference point

指监控点的污染物浓度在任何1小时的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

3.12

排气筒高度 stack height

自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计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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