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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场地调查评估修复从业单位推荐名录(第三批)启动

2015-08-05 10:58来源:中国环境修复网微信关键词:污染场地修复产业六合天融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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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进入污染场地调查评估修复从业单位推荐名录(第三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环境保护部深化改革的精神,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促进产业发展,推动技术创新,中国环境修复产业联盟组织开展了污染场地调查评估修复从业单位推荐名录工作,现已有全国44家单位的81项业务类型上榜。

此项公益性工作既帮助政府和业主甄别有实力、有业绩的从业单位,又帮助这些单位扩大知名度,从根本上扭转了行业前期“劣币驱逐良币”的混乱局面,还得到了国家发改委主管的《中国经济导报》、环境保护部主管的《中国环境报》和科学技术部主办的《科技日报》重点关注报道。

根据2015年2月7日专家委员会会议决定,从8月起开始第三批从业单位推荐名录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程序

申请需严格按照名录建立程序和规则进行(附件1)。

二、申请条件

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污染场地(含水体底泥)调查评估、修复方案设计、修复工程实施、修复项目监理、修复验收、分析检测工作的单位均可申请。为推动土壤地下水行业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进入条件做如下调整:

三、从事调查评估、修复方案设计、修复项目监理或修复验收单位的注册资本金或开办资金应不少于50万元;

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2。

三、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需填写《拟进入名录的污染场地调查评估修复从业单位情况表》及其他相关资料(附件3)。

四、申请时限

申请材料收集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6日(以当日邮戳或快递登记为准)。

五、申请费用

申请费用按申请的从业类型数量分别收取,所收费用将全部用于名录建立的相关工作。

申请费用缴纳程序如下:

1.确认申请材料完整且符合规范后,先收取资料核实费(每个从业类型500元)

2.材料核实完成后,对通过核实的从业类型,收取专家评审费(每个从业类型500元);对未通过核实的从业类型,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六、提交方式

申请单位将填写完整并盖有申请单位公章的申请材料寄送至中国环境修复产业联盟秘书处。随后将进行材料核实和专家评审等相关工作(附件4)。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28号北科创业大厦202室

原标题:污染场地调查评估修复从业单位推荐名录(第三批)启动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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