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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湖南凤凰县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整治二期工程招标

2015-08-12 14:19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关键词:重金属污染重金属污染整治湖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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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0日至8月1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在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三楼)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本,售后不退;

5.3报名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5)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在报名前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材料原件;(6)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在报名前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材料原件;(7)拟任项目专职安全员证书、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在报名前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材料原件;(8)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的岗位证及身份证及在报名前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材料原件;(9)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0)提交投标人所在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咨询回执。

湖南省外的企业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必须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和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本省注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省级建设行政管理出具的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证明到现场报名。

5.4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人一律不予接受,逾期不予办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凰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凤凰县新田路

联 系 人:陈开宇

电 话:0743-350605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三楼

联 系 人:张明 周晶

电 话:0731-85868178

原标题:凤凰县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整治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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