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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建筑垃圾成为“城市资源”

2015-08-19 11:03来源:人民政协报关键词:建筑垃圾垃圾围城垃圾综合利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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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型城镇化和棚户区改造的推进,城市建筑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和装修产生的弃料、废弃物以及工程开挖弃土(以下简称“建筑垃圾”)大幅增加,成为城市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为此,2014年4月,九三学社中央联合九三学社北京、江苏、河南、广东、贵州、安徽等省、市委,邀请住建部有关司局相关负责人以及多位专家,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问题开展调研,并就此提出意见建议。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意义重大

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创造经济价值改善民生环境

目前,我国建筑垃圾年产生量约为35亿吨(其中,建筑物垃圾约15亿吨,工程弃土约20亿吨),但综合利用率不足5%,远低于欧盟(90%)、日本(97%以上)和韩国(97%以上)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可以变废为宝、化害为利,从根本上解决建筑垃圾无序堆放和填埋带来的垃圾围城困境,既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又创造价值、带动就业,是破解建筑垃圾处理难题的有效途径,意义重大。

如果大幅提高我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促进资源化利用,可节约大量土地、天然原材料、煤炭等资源能源。

在大多数城市周边,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或填埋,占用河道、湖泊、土地,毁坏山林。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清运过程会产生粉尘和灰沙,是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2.5和PM10)的重要来源,据统计,在北京,建筑工地施工扬尘和车辆运输扬尘污染约占PM2.5来源的15.8%。建筑垃圾中含有20多种有害物质,堆放或填埋会破坏植被、改变土壤的结构和性质、影响土壤中微生物活动、阻断土壤生物链,进而污染水体、土壤和大气,并且很难消解,我国每年因此被破坏的良田约10.5万亩。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不仅可有效减少或避免上述直接污染、改善市容市貌、降低PM2.5和PM10指标,还可减排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

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建筑垃圾被誉为“城市的矿藏”,其资源化利用成为创造巨大经济价值的产业。即使在城市建设基本完成的德国,仍有200余家建筑垃圾处理企业,年产值达20多亿欧元。在我国,一些地区先行先试,也取得了很好成效。据测算,如我国每年35亿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可直接创造产值达6000亿元以上,并带动产值800亿元以上的装备制造业和服务业发展;同时,可节省运输、车辆和公路维修等各项成本约3000亿元。经济效益十分可观。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实现建筑垃圾就地就近处理,减轻垃圾运输带来的交通压力,减少交通事故伤亡人数约5.6万人,并为城市发展拓展空间,是构建城市宜居环境的重要举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在创造巨大经济价值、扩大内需的同时,还能有效促进就业,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多种就业机会,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抓手。在美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提供了110万个就业岗位,而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就业市场更加广阔,若将35亿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提高到70%以上,每年将新增约300万个就业岗位,社会效益突出。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面临的问题

认识不到位

管理体制不健全政策机制不完善技术水平不高

调研了解到,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还处于起步阶段,面临产生量巨大、资源化利用认识不到位、处理能力不足、处理水平不高、产业链不健全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对建筑垃圾再利用没有给予足够重视。一方面,我们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和再利用不够重视,绝大多数城市发展规划中没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相关内容,其处理理念仍是简单的堆放或填埋。另一方面,缺乏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相关的国家政策法规,检测、应用标准及相关宣传报道不足,导致公众对质优价廉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不了解、不信任,再生产品的市场认可度不高。

首先,目前我国缺少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总体规划;建筑垃圾的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在地方上涉及住建、城管(市容和环卫)、发改、财政、工信、环保、交通、公安、规划、土地等多个部门,且各城市的主管部门不一、多头管理问题突出,缺少有效的管理协调体系;没有形成建筑垃圾收集、分类、运输、加工、产品检测、市场应用推广的全过程监管体系。

其次,缺乏源头减排约束机制。多数发达国家均实行“建筑垃圾源头消减策略”,效果显著。我国建筑寿命普遍较短、拆除方式粗放,建筑垃圾乱运乱倒,导致建筑垃圾产生量大、资源化利用成本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作为节能环保产业的重要内容,相应的财政、税收、金融等专项优惠政策不完善。全国已建成投产的近30家百万吨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的2/3处于亏损或微利状态;法律体系不健全,没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法律,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没有覆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从源头到末端的全部环节,缺少配套法规;标准体系不完善。除目前已发布和正在编制的10项产品标准和应用规程外,在拆除、分类、运输、处理以及生产等方面的标准几乎空白;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用地问题亟待解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选址难、环评难,再加之投资强度低,给地方政府带来的直接经济收益少,不能满足地方政府经济指标预期而不被重视,这在特大型和大型城市尤为突出;“禁实限粘”政策制约了工程弃土的资源化利用,造成了资源浪费。

影响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质量的主要原因是在建筑拆除过程中混入了泥土、木材、轻物质等杂质。在收集分类方面,绝大部分是混合收集后再分拣,效率很低。在工程弃土的资源化利用中,鱼目混珠的技术和产品无序竞争,技术路线及产品形态千差万别,再加之缺乏产品标准,让使用方无所适从。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建议

原标题:让建筑垃圾成为“城市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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