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修复流域治理评论正文

汾河水库流域水环境污染和生态补偿机制探讨

2015-08-27 08:28来源:能源与节能作者:徐涛关键词:生态环境水环境生态补偿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3 建立汾河水库流域上游水环境污染经济补偿与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方法

3.1 环境污染经济补偿费计算

环境污染经济补偿实质为流域污染经济补偿,首先,应确定汾河水库上游来水水质标准,根据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汾河水库作为工业用水水源,入库水质达到Ⅳ类水标准就可满足要求,如汾河水库作为生活用水,入库要求水质需达到Ⅲ类,才可满足要求,因此,水质级别提高了1级。

只要汾河水库上游四县地表水入汾河水库水质达Ⅲ类水,汾河水库水质可满足作为集中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水质要求,汾河水库下游太原市应对上游四县进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要与入库水量水质挂钩。广东市环保局黄北新《跨区域河流污染经济补偿机制研究 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设计》提出以下公式:

其中,M为经济补偿费,×104元/a;K为水污染治理成本因子,为每元人民币去除COD(化学需氧量)的量,g/元;Q为河流一般年平均入库量,×104 m 3/a;L为水质提高或降低级别数。

就目前经济水平和技术水平,水污染治理成本大致以COD为主要控制指标测算,每投入1元人民币去除COD的量为20 g~40 g,如按平均值计算,每投入1元人民币去除COD的量30 g,使水中COD从Ⅳ类提高到Ⅲ类,每立方米水需去除10g COD,所需成本即为0.33元。

多年来忻州市(静乐、宁武二县)汾河入太原市界流量均为2.1×108 m3/年,吕梁市(岚县)岚河入太原市界流量0.55×108 m3/年,娄烦入汾河水库平均流量0.6×108 m3/年。共计3.25×108 m3/年。

按上述公式计算得出:静乐、宁武二县应得到环境污染经济补偿为6 930×104元/a;岚县应得到环境污染经济补偿为1 815×104元/a;娄烦县应得到环境污染经济补偿为1 980×104元/a。

太原市应每年拿出10 725×104元补助汾河上游四县,作为防治环境污染经济补偿支出。

3.2 生态保护生态补偿费计算

为保护汾河水库水质,汾河水库上游四县及库区的居民,本可利用本地资源发展煤、焦、铁等工业项目,可获得和其它县(市)一样的利益,但为了保护汾河水库,此类产业被关停,尤其是娄烦县,全县几乎都在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内,全县煤炭企业及与煤炭企业相关的产业全部停产,汾河水库也不能从事养殖和旅游产业,娄烦县经济发展受到了限制,为保护汾河水库水质付出了一定代价。

类比汾河水库上游四县和水库下游古交市人均收入水平相差很大,这种损失应给予补偿。

根据《关于我国生态环境补偿收费政策构想》提出对水库上游补偿模式采用以下公式:年补偿额=(参照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库上游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库上游县城镇人口+(参照的城镇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库上游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库上游县农业人口。以娄烦县为例,与太原市、古交市水平对比,计算应得流域生态保护的生态补偿费用,2013年娄烦县城镇人口约4×104人,农村人口约8×104人,太原市、娄烦县、古交市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见表1。

原标题:汾河水库流域水环境污染和生态补偿机制探讨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生态环境查看更多>水环境查看更多>生态补偿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