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节能工业节能政策正文

两部门关于推荐2015-2016年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重点项目的通知(全文)

2015-09-02 11:1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技术余热余压中国制造2025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四)资源综合利用

8.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工程。支持尾矿、煤矸石和粉煤灰、脱硫石膏和磷石膏、冶炼渣、赤泥等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

9.再生资源工程。支持再制造、废弃电器电子、废钢、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轮胎、废纸、建筑废弃物等资源综合利用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五)节能环保产业

10.节能环保产业培育工程。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要求,支持具有先进技术和较强竞争力的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服务型企业以及园区建设等。

三、申报项目相关事项

(一)项目须符合当地经济和产业规划,发起企业具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

(二)优先鼓励采用PPP或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建立市场化投融资主体的项目。优先支持已经具备类似项目经验的企业开展项目建设和运营。具体要求如下:

1.融资主体。(1)申报项目的投融资主体已建立;(2)企业或股东有相关建设和运营经验;(3)融资主体承担运营和运维业务。

2.项目。(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及当地城市总体规划,有利于促进工业节能和绿色发展;(2)项目已完成可研报告并立项,已完成相关报批程序,2015-2016年有具体融资需求;(3)企业或股东对项目贷款提供一定信用支持;(4)项目资本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

四、流程和要求

(一)按照企业自愿原则,企业可向所在地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下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申请。

(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国家开发银行分行,结合项目申请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规划政策,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经济效益、节能环保效益、项目风险、还款来源等方面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由所在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正式公函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推荐意见。每省推荐10~20个项目。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开发银行组织行业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定《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重点项目推荐目录》。

(四)国家开发银行根据《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重点项目推荐目录》,独立审贷,并视项目具体情况提供差别化融资支持;贷款期限一般可达5-10年;

(五)请于2015年10月15日前将推荐项目的有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光盘)以邮寄或机要形式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报送材料包括《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重点项目申请报告》(见附件)以及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

附件: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重点项目申请报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

2015年8月26日

(联系电话:010-68205369)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节能技术查看更多>余热余压查看更多>中国制造2025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