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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5年第五批扶持计划通知

2015-09-11 08:4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余热余压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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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登录深圳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在线申报系统填报单位和项目相关信息。在线申报系统网址http://183.62.232.2:8001。

(二)项目申报单位完成项目在线申报后,需根据不同扶持计划要求,将纸质材料报至相应负责单位收文窗口,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同一项目或主要建设内容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有关部门重复申报、多头申请资金。一经发现,将取消相关企业的申报资格。

(四)项目单位提交的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应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保持一致,经市统计部门认定超出正常误差范围的,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多次超出正常误差范围的,将被列为“不诚信企业”,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关专项。

(五)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建设单位代理我市节能环保产业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申报事宜,请项目建设单位自主申报。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新能源产业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假借两委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市发展改革委或科技创新委举报。

四、申报时间

(一)在线申报时间:2015年9月7日9:00至2015年9月28日18:00;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5年9月7日9:00至2015年9月28日17:30。

五、咨询电话

(一)市发展改革委:黄旭东,82108035;吴敬,82001261。

(二)市科技创新委:

节能技术领域—傅岳敏,82003121;李莉,82101561。

环保技术领域—李付贵,82101043;廖敬扬,82003434。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5年第五批扶持计划(市发展改革委)

2.深圳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5年第五批扶持计划(市科技创新委)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

2015年9月6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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