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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再曝检测造假黑幕 需引行业深思

2015-09-16 13:32来源:中国仪表网关键词:检测数据检测设备检测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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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混乱监管不力

今年4月,在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关村空气污染防控联盟联合召开的环检机构专项整治核心问题专家研讨会上,多名深谙实务的专家就已指出这一问题。

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研究员韩应健当时在会上已说到控制软件数据造假问题普遍,他透露,检查中也发现拆除或更新净化器后,车辆的排放竟然基本无变化;同样一辆车,冷车和热车的检测,排放情况也基本无变化;同一型号车,行驶3万公里的和行驶25万公里的检测结果,排放情况基本无变化。

从事机动车污染防控研究近20年,颜梓清早在2000年就拿到了国家发改委的一个项目,设计中国自己的排放检测设备

颜梓清说,准确的检测可以让高污染车辆无法上路,可以为国家标准制定提供支撑,是可以将机动车污染消减下去的。

但现实一度令她失望。她的公司斥巨资研发出来的专利技术,抢占不到全国十分之一的检测市场份额。她总结的原因是,劣币驱逐良币。“机动车尾气检测这十几年非常乱,假设备的冲击,假检的泛滥,导致真正的检测技术没有在市场上得到应用。计量检测流于形式。”颜梓清说。

颜梓清公司的法律顾问曹剑锋在会上介绍,按照法律规定,机动车尾气检测设备的生产销售其实有一套非常严格的程序。例如,要求生产计量器具(检测设备)的企业,首先必须取得制造计器具的许可证。但事实上,由于相关部门疏于监管,现实中一些没有计量器具资质的企业在大量生产假冒伪劣的检测设备。

曹剑锋透露,他们曾经给环保部门发函,请求环保部门对这些企业进行查处,规范市场。但环保部门回复说,计量器具检测的问题属于质监部门负责。“但实际上检测的设备合格性直接影响了环保的数据。”他呼吁执法部门间能够相互协调,联合执法。

颜梓清认为,检测数据造假泛滥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对于向社会出具虚假数据的企业,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这些企业能够随意地人为操纵检测数据。

但据笔者所知,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环保法第六十三条中,对四种可能导致行政拘留的行为做出规定,其中包括“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这样的行为如果尚不构成犯罪,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情节较轻,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此外,第六十九条规定,如果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两高对刑法中环境犯罪的司法解释,伪造数据等构成犯罪的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惩罚不是目的,最终只是想要净化检测行业的“乌烟瘴气”,毕竟承受造假恶果的还将是人类自己。从仪表行业来说,只有检测结果实事求是,协同监管部门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监督,发挥行业价值,才能谋求市场的长久发展。

原标题:央视再曝检测造假黑幕 需引行业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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