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固废处理垃圾处理评论正文

深圳垃圾分类官方解读:谁污染谁付费谁制造谁担责

2015-09-25 08:37来源:晶报关键词:生活垃圾垃圾分类垃圾处理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征信系统或成分类促进器

垃圾分类和减量宣传走上街头。

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8月1日起施行,市民最关心的是执法能否落到实处,请问这方面有无具体期限?

杨雷:法规出台到实施,中间难免有缓冲期,比如制定实施细则等配套政策或文件,目前执法操作指引正在制定中,估计最迟年底就可开展执法行动。

王芙蓉:不少人认为分类处罚取证难,落实难,在此我想告诉大家,其实并没想象中那么难,执法部门非常有信心将之落到实处。

问:能介绍一下《办法》的配套政策情况,并举例说明么?

杨雷:《办法》配套政策制定是个系统工程,比如我们正制订《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0)》《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设施设备配置标准》《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程》《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奖励办法》《示范单位(小区)评估办法和评价标准》和《生活垃圾限量排放管理办法》等。比如《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程》其实就是参考了国外一些国家经验而制定的垃圾分类手册,以后小区居民只要照着操作规程去做,就可把分类做得很好。再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奖励办法》,鼓励创新,并对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社区、家庭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问:有分类企业提出,假如一个小区原日产2吨垃圾,经过该企业进行垃圾分类后,实现了一吨的减量,那么,可不可以将原来政府处理一吨垃圾所投入的费用,转而支付给该分类企业呢?

杨雷:这个问题在奖励办法中应有体现,其并未增加财政的负担,有一定可行性。

问:《办法》中曾提出未来将参与垃圾分类情况纳入个人征信系统,这可能比罚款等处罚措施更有威慑力,目前会不会考虑采用呢?

杨雷:这是未来发展方向,可以进行可行性研究,比如与经信委、市场监督局等联手打造相关平台。

探索发展“互联网+分类回收”模式

问:除了制定《办法》配套政策,在垃圾分类推进上还有哪些新举措?

杨雷:在分类模式上,将鼓励企业探索发展“互联网+分类回收”模式。这方面具体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手段,通过手机APP、微信和网站建设O2O(Online to Offline)平台,实现居民线上交投废品与“回收哥”线下回收的深度融合,建立完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的分类回收与利用体系,8月底宝安区已开展多场“回收哥”进社区活动。

王芙蓉:除了格林美,还有三种回收模式。一是原有的回收公司也进行“互联网+分类回收”升级。二是生产者责任延伸这个点,比如利乐盒、矿泉水瓶子等消费品,谁生产制造了,就该为回收负责任。比如华为,他们制造的手机,他们自己愿意回收,这就很好负起了制造企业的责任。但目前的困难是,少数有责任的企业如果担起回收责任,在全国没有普遍推行的情况下,可能会因成本增加而影响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三是在销售场所如大型超市或购物中心设置回收站。

杨雷:所以生产者责任延伸,最理想的就是在国家层面推进。

问:也请介绍一下资源回收日相关情况。

原标题:深圳垃圾分类官方解读:谁污染谁付费谁制造谁担责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生活垃圾查看更多>垃圾分类查看更多>垃圾处理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