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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全力打好减排决胜仗:改革创新 严格监管 强化问责

2015-10-27 09:39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喻妙 高原关键词:排污权交易污染物减排生态环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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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收官之年。湖北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政策和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减排目标,不断探索适合全省总量减排的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手段、强化问责,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经环境保护部核定,截至2014年,湖北省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提前超额完成了“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氨氮排放总量也完成了96.95%。

今年,湖北省在总量减排工作上坚持高目标、严要求,动力不减,压力不降,继续鼓足干劲,全力攻坚“十二五”总量减排收官战。2015年上半年,湖北省化学需氧量等4项指标全部下降,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图为环保人员进行上半年主要污染物减排核查

探新路

开展初始排污权核定试点

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要求的重要改革事项,也是湖北省委全面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

2014年8月,国务院提出要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体系,明确了总体目标要求。为了让政策落地湖北省环保厅组建工作专班,召开专家论证会,充分征询相关单位意见,对现行制度文件进行认真梳理、逐条分析、细致修改,结合湖北实际,拟定了《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办法》,印发了《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实施细则(暂行)》,进一步完善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制度体系。

今年5月,省环保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的通知》,积极部署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目前,武汉、荆门、鄂州、宜昌等4个城市陆续开展了此项工作。

为明确初始排污权核定的技术要求,省环保厅选定在鄂州市开展技术验证,并借此推进鄂州市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和分配试点工作。

鄂州市环保局制定了《鄂州市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及技术规范验证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引进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并邀请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以及湖北环境资源交易中心的专家,向辖区内45家工业企业详细讲解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相关法规和要求,介绍湖北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交易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企业申报流程、电子交易程序和相关要求等,并印发了《2015年鄂州市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鄂州市新增建设项目排污权交易受让方及交易量,初步落实市排污权交易的申报工作。

前不久,武汉市环保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核定范围包括市环保局公布的2015年国控、市控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和生活垃圾填埋场除外),在2015年年底前,按照国家、省确定的技术方法和规范,对各排污单位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5项主要污染物的排污权和实际排放状况进行全面核算,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企业的初始排污权。

“要按照要求和时间期限完成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和核定工作培训力度,确保企业知晓核定工作要求并积极参与,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核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武汉市环保局总工程师张颉表示。

今年10月中旬,省环保厅组织召开全省排污权核定和交易管理培训班以及市级排污权交易及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座谈会,传达了国家、省关于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排污权初始核定、排污许可证管理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印发的《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实施细则(暂行)》,明确了排污权核定的技术和管理要求,对各地环保局总量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

原标题:湖北全力打好减排决胜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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