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固废处理垃圾处理政策正文

《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管理办法》(全文)

2015-10-30 09:3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餐厨垃圾资源化利垃圾处理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获悉发改委发布了《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管理办法》,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

无害化处理试点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

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环资[2015]24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厅)、财政厅(局、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委):

为加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管理,发挥试点示范的探索和引领作用,提高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了《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年10月23日

附件

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

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管理办法

为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工作,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中期评估

第一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三部委”)委托第三方独立机构,对实施方案批复满3年不满5年的试点城市开展中期评估。

第二条 纳入中期评估范围的试点城市应根据通知要求开展自评估,并向省级循环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住建部门提交自评估报告。

省级循环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住建部门应核实自评估报告真实性,并按通知要求报送三部委(须附自评估报告)。

第三条 中期评估的依据为经三部委批复(或批复同意调整)的实施方案,评估事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项目土地落实情况和实施主体确定情况;

(二)项目和收运体系建设进展等情况;

(三)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四)餐厨废弃物管理相关法规、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五)餐厨废弃物收运补贴政策的落实情况;

(六)对餐厨废弃物非法收运处理行为的监督执法情况;

(七)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情况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餐厨垃圾查看更多>资源化利查看更多>垃圾处理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