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我大四的时候就跟着老师去做环评,读研究生,那个时候别人做家教,我可以不做家教,因为跟老师做做环评就有生活费了。后来我博士论文又专门做战略环评的研究,再到现在。我就在想,我说环评是最大的权力,为什么还挡不住污染的洪流?原因在哪里?我们就进行思考。
我们在环评里面就涉及到这样三个机构,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什么?环保部门,这个建议者。其实环保部门对于建议者来讲是有一个行政审批。项目环评是行政审批,批准你了,你可以项目立项。规划环评是审查,但是现在审查权归谁还在吵架。环评机构和环保部门之间是有一个资质的管理,环保部门是颁发一个资质。比如:同济大学环境学院,同济大学是甲级,复旦大学原先有的是乙级资质。还有第二个,是对环评工程师有一个资质。我刚才说到,我给环评工程师考试上课,通过考试就能够拿到职业的资质。他们之间是个什么关系?
我们先去看环保部门和建议者之间的关系。我们看项目环评里面,一会儿再说规划环评。项目环评企业和环保部门是个什么关系呢?我这里从企业对环评审批的态度,我把企业分成了四类。第一类,大牛企业。中石油、中石化要到哪个省去投资,一投资两千亿,哪个城市都要。这样的企业,通常是叫一把手项目,这是市委书记、市长的项目。环保部门能不能管的了?大家知道。第二类,二牛企业。不做环评项目先开工。这个地方就存在一个什么悖论?这个企业老老实实做立项可能会否定掉这个项目的可能,但是如果不管这个先开工,查到我以后,罚款对于投资上百亿、几十亿的企业来讲九牛一毛。于是这样的企业宁肯先违法。三牛企业是什么呢?和政府企业有不正当的输送。
还有一些下三烂的企业,连基本的法律都不遵守。也就是说,大牛企业管不动。二牛企业管不好,差的管不住。还有一个就是环保部门看似权力很大,事实上又被笼罩在一个更大的权力之上。这个权力是什么呢?我称之为叫贪婪的资本+强势的政府,形成的一个合力。这在规划环评里面,就是说我们的环保部门,你管理的对象是发改委、住建部,环保部相对于这些部门是小弟。
环保部门和环评机构是个什么关系呢?事实上,它有一个资质管理,而现在拥有资质管理的大多数又都是各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科学院所。如果这里面的环评造假,因为环保部门是资质监管的单位,如果查出来资质监管的单位具有环评水平差的话,你监管就存在着失职。也就是说,建设单位可以闭着眼睛找环评机构做环评。你认可甲级了,我就找他。
我们通常意义上说,环评存在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现在我们的体制下,消的是环评审批。我们应该帮企业消什么灾呢?真正的帮企业降低环境运行的防线,一旦出现打官司或者说环境的损害,把它降到最小,这是我们要去消的灾。我们的环评面临着“改革”何去何从的问题。怎么去体现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这么一个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我们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里面,怎么把这个融进来?生态文明怎么变成我们行为的规范?环评制度如何延续和创制。刚才说到项目环评违法,现在新环保法里面规定,项目环评违法,环保部门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三、信息公开和第三方的监督
第三方监督不仅包括对污染企业的监督,还包括对环保部门、环境监管行为的监督,人大的监督。法律责任的问题刚才说到了恢复原状,不仅仅是罚款了,干了什么,要恢复原状。对于环评违法的人,可以把你拘留,把你和小混混、小流氓关在一起。
环评脱钩推动环评审批制度的改革,用环境违法的严惩倒逼企业真正为环境质量负责,真正的为它的污染行为负责。同时,加大对污染行为的监管和处罚的力度,通过这个办法倒逼环评或者说促使环评回归制,为它的本质,为决策者服务,而不是为决策者去通过审批服务。这个就是我今天要说的做的,下面就是我详细的刚才说到的思路的展开。还有整合各相关的评价,李克强总理不也批评了那么多的评价吗?事实上每一个都异化为部门获取利益的通道。在当前改革的形势下,协同相关规划的关系。也就是说,去形成我们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合力,而不是安全部门、安监部门、水利部门、气象部门等等获取各自利益的渠道。
四、我们的环评制度需要改革
环评改革可以把环评脱钩作为改革的一个切入点,防止环评和干预环评权力的人性。还有就是让环评回归它的本质,以环评制度改革促进环境治理,环境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建设,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以环境质量的改善化解环境和生态危机,并以环境和生态危机的化解,维护国家的政治和生态安全。
这就是我今天的报告,谢谢大家!
延伸阅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5月6日发布《进一步优化和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强化环境影响评价要素保障,以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详情如下:进一步优化和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三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仙桃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仙桃盈和环保有限公司仙桃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一期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现有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工艺为“预处理+厌氧发酵+沼气发电”,处理规模为50t/d,本次改扩建将新增一台三相离心机和一座3000m3厌氧罐,其他设备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与内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范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新疆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发布新疆呼图壁县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新疆呼图壁县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五工台镇,建设单位是中电呼图壁新能源有限公司。公示期为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0日(5个工作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红河州河口县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红河州河口县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红河州河口县河口镇洞坪龙山,现河口县生态垃圾填埋场旁。项目新建100t/d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1条,配套设置餐厨预处理车间。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垃圾接收及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拟对兰考县环保能源工程项目—餐厨废弃物协同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近日,华能北方公司发布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南部新能源基地支撑性煤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南部新能源基地支撑性煤电项目建设4×1000MW级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布拉克厂址,计划2027年完成火电项目建设工作,实现项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中煤岱山鱼山电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该项目投资634837万元,新建2x660MW级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机组,并配套建设相应取排水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详情如下:中煤岱山鱼山电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对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和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加强环评机构和环评工程师动态监管,规范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现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复核发现的主要问题
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四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预招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4-04-2-173)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台州市1.招标条件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四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浙江)能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4月8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温室气体排放评价(修订)》《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温室气体排放评价(修订)》的通知,详情如下: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温室气体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环评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环评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全文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为全面规范我省环评技术服务市场,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和环评文件质量提升,推进环评
2月15日,佛山市首批环评机构“白名单”公布。为进一步规范环评服务市场秩序,提高环评编制质量,增强环评服务市场优质供给,旗帜鲜明地树立诚信经营、优质规范的正向激励导向,服务高质量发展。现公布第一批环评服务机构“白名单”联合自律承诺书,具体名单见下表(排名不分先后)。希望单位按照联合
日前,河南公布河南省环境影响评价从业机构名单。共331家。其中河南省环评机构256家,在河南开展业务的省外环评机构75家。详情如下:河南省环评机构名单1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2河南省冶金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3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4中国电建集团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5河
日前,江西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省政府公文处理单(关于推动江西省环评中介服务减时间、减费用、强监管的改革建议)的反馈意见。全文如下
日期,丹东生态环境局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服务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全文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推进“放管服”改革需要,环评制度进行了一些改革,取消了环评机构资质管理,对监督管理、责任追究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对提升环评审批效率、激发基层改革活力、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环评领域弄虚作假现象仍屡禁不止,给环评制度带来了负面影响。
近年来,安全、环境第三方服务机构因违规事件被卷入行政处罚及刑事犯罪的案例有所增加。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已经明确将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机构包含在内的中介机构,就“弄虚作假”行为首次纳入刑事制裁范围。该修正案生效后,作为中介组织的安评机构、环评机构、监测机构,在接受委托提供安评文件、环评文件、监测报告的中介服务时,如果弄虚作假,将承担严厉的刑事制裁。
日前,河北发布关于加强河北省环评机构从业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关于征求《加强河北省环评机构从业管理的通知》意见的函为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环环评〔2020〕48号)等文件要求
“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是落实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体现。”这是今年3月,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的《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中的一句话。深圳市工程的环评文件35次出现“湛江”,不可谓不魔幻。环评是约束项目和园区准入的法制保障,是在
各有关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19〕3号)规定,我厅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下简称“环评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现将评定结
8月19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主持召开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会议指出,制定《办法》是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必然要求,是贯彻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
2018年12月29日《环境影响评价法》公布施行,法律中取消资质相关条款2019年1月2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征求意见截止日为2019年4月3日),取消环评资质管理事项,同时公告指出: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为其编制环境影响
日前,围绕“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解读,记者采访了文登区环保局总量办主任刘士军。记者:为维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市场秩序,保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
趋势终究无法阻挡,“安评”资质改革来了。今年初,《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环评资质”取消正式官宣,第三方中介的从业者们一片哗然,尽管心中早有准备,但当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真正落下,心头还是诚惶诚恐。尤其是很多“安评人”,心中更是不免顿生疑云:“环评天下大变,安评岂能独善其身?”
春节刚过,很多公司还没有开工,国家生态环境部的网站上却惊现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有关问题线索的移交单,生态环境部向宁夏、内蒙古、黑龙江、河南等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移送部分环评机构问题线索,并要求上述地区依法开展调查取证,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2019年5月15日前报送。好快的节奏,好大的决心!
近日,生态环境部官网发布公告,公布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此外,生态环境部环评司负责人就取消环评机构资质许可的背景、强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的法律规定及后续工作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改通过的《环境影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在持续两年多的种种揣测和议论纷纷之后,终于到了要和“环评资质“说再见的时候了。1“环评”去资质化历程2017年10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删除了对环评单位的资质管理规定。自此,民间就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已于2018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作出修改,取消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我部正在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正式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并取消了环评资质,建设单位可自行委托技术单位编写环评报告。新编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全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1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正式签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201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正式签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作出修改,正式取消环评资质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