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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的研究是在“环境评价”,刚才也有教授提到“事前评价”的问题。其实我们的环境评价就是事前的评价,尤其是在03年《环境法》实施以后,一共有14类规划。土地利用、区域、流域、海域、工业、农业、旅游、交通、资源开发、城市建设等相关规划要进行环境影响的评。因为《规划》制定也是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一种形式,我们现在正在“十三五”的策划阶段。现在“环评”在我们国家也面临着一个改革,我今天报告的题目,就是环评制度改革,要着力于环评制度其本质。
一、倍受关注的环评
中央巡视组对环保部进行了巡视,其中一个突出的字眼就是“红顶中介”的问题。新的环保部部长,前清华大学校长陈吉宁:“卡着审批吃环保,戴着红顶赚黑钱。”今年的4月份,李克强总理在一次国务院的常务会议上,说了我们有那么多的“评”。其实“8.12”火灾发生以后,环评界也是捏了一把汗。李克强总理有这么一个形象的说法:“戴着政府的帽子,拿着市场的鞭子,收着企业的票子。”还是在说“红顶中介”的事情。环保部动作还是很快,3月份的时候就出台了一个文件,我们简称叫“环评脱钩”。
其实这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词,早在2008年的时候,因为2003年我们制定了一个新的法律,叫《环境影响评价法》,这个法律里面就规定了“规划环评”的事儿。在08年对于《环境评价法》实施5周年,进行了执法审查。我也参加了上海市的座谈会,执法检查之后有一个建议,就是要环评机构要进行脱钩。
也就是说,从08年就提出脱钩的要求,到现在7年了,这个脱钩为什么一直没有脱下去?有的机构是反复的脱钩,就是脱了一次再对照这一次文件再次脱钩。刚才说到陈吉宁部长在两会上的记者发言上就提到:“今年年底之前环保部所属的环境科学院所,一共有8个机构的环评资质要率先脱钩。”这个脱钩的结果怎么样呢?前不久环保部华南环科所,放弃了环评的资质。同济的是乙级资质,复旦的乙级资质也放弃掉了,北京大学的环评甲级资质放弃掉了。
“脱钩”是要求环评工程师放弃原先所在单位的事业编制的,比如:我原来是教授,我就不要做教授了,就专门早环评工程师。大家想想看,环境科学院所,我在体制内的事业编制和在体制外的去做环评业务之间进行选择的话,我调查下来的情况,应该是90%以上是选择了在体制内。
这就说,我们这个“脱钩”未来会死掉一批环评机构。或者说会有一些环评工程师自动的放弃掉环评工程师的资质。我从05年国家第一次搞环评工程师的考试培训,我就是考试的培训。火的时候我在一个班里问,多少是搞环保的在考环评工程师?有一次一百多人,好像就一个人举手。后来我说,你搞什么?他说:“搞污泥处理。”他问我:我要是考过了,我要到哪个公司挂靠,你能不能帮我介绍一下?我说,违法的事情我不做,我也不会帮别人去做。
二、什么是环评
环评是一个方法和制度,它最终是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这是环评法律的定义。博伊斯认为造成环境污染的是五个权力的维度——购买权、决策权、议程权、评估权和事件权。环评是为决策提供依据,也就是说这五个维度里面至少有两个和环评有关。
一个是评价权,还有一个决策权,也就是说,我们环评是为决策服务的。因此,我们说“环评是权力”。1972年斯德哥尔摩会议之后,1973年召开了首届中国环境保护大会,曲格平就是首任环保局局长。他认为:环保部门最大的权力部门是环评,因为环评这一块过不了,后面所有的程序都办不下去。我们的环评是在两个交集上,所以我们的环评最近这些年倍受关注。这就存在另外一个问题了,我们说环评是环保部门最大的权力,但是这个最大的权力居然挡不住污染的洪流。
我觉得我很委屈,因为说实在的,我觉得我对环评有一个什么很深的感情呢?有点类似于前两年华东师大的校长说到母校的定义的时候说。母校是一天可以骂上三遍,别人骂一次你都不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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