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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地产高效节能产品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全文

2015-11-13 08:4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服务公司节能改造节能补贴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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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改造设备清单复印件;

5、产品通过能效标识备案和“节”字标志节能产品认证复印件;

6、设备发票(购进有关节能设备发票、改造工程发票的复印件)。

改造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

1、改造企业应提供改造用能设备的型号、设备管理唯一编号等证明材料;

2、新购产品通过能效标识备案和“节”字标志节能产品认证复印件;

3、企业的工商登记执照复印件;

4、改造设备购销合同及发票。

用能单位采购本地节能产品更换节能改造的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用能单位登记证书;

2、用能企业需提供与本地高效节能产品生产企业的购销合同复印件;

3、用能单位需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

4、用能单位提供销售发票复印件。

四、相关要求

1、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属地原则向所在城区经信(发)局提出申请,如实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有A4纸规格,按申报材料要求顺序装订,纸质版盖申报单位公章两份、电子版一份;经城区经信(发)局初审后,正式行文报送市经信委综合产业办公室。

2、由市经信委成立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项目评审专家组,专家组主要从电机能效提供评审专家库存中随机抽取,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通过集体遴选方式现场核实项目,核实后,按照规定程序对每个项目进行公示并报市政府审批。

3、今年已享受市级产业发展资金的企业不予支持。

4、项目实施时间: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

5、项目申报时间:2015年11月10日至2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太甫 联系电话:3256071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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