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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15-11-18 10:57来源:德州新闻网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抑尘措施山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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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雾霾天气,防止大气污染,山东省法制办近日就《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中明确提到,大气严重污染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通过媒体发布预警,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建筑、生产和餐饮等行业若违反相关防污规定,将受到相关处罚。

条例中提到,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照规定程序,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并按照预警级别实施下列相应的应急措施。

具体的措施包括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或者限制易产生扬尘的施工工地作业;禁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户外体育活动;停止组织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及其他露天举办的群体性活动等。

条例还对违反其规定的行为,明确了具体处罚措施。例如,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未采取围挡、覆盖、洒水、主要道路硬化、冲洗地面和车辆、分段作业、择时施工等防尘抑尘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在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经营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原标题:山东拟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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