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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三水:需更多市场力量参与做好“水文章”

2015-12-09 08:28来源:新浪关键词:农村污水生活污水佛山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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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人工湿地”建设的前提条件,就是村里要有收集生活污水的管网配套设施。而管网的铺排建设,长期以来偏向于城市地区,农村地区起步晚,且受制于人口、村庄分散,铺设成本过高。

根据上述负责人的说法,农村地区污水的处理,兼具环保和民生的服务性质。事实上,农村污水已经成为三水河涌最主要的污染源之一。以三水的芦苞涌为例,目前其污染物主要以生活污水和畜禽养殖废水为主,从污染水量分析,生活污水量占97.80%。而2013年佛山市污水来源中,生活污废水占比已达46%。而工业污废水占比则降至38.3%,且回溯过往几年,可以发现占比总体呈下降趋势。工业污废水治理一向被视为治理重点,所分配到的政策、资金资源丰厚,且在佛山已有比较成熟的处理系统。此外,近几年产业转型升级及环保执法力度的加强也就加速了这一趋势。

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是改善农村水环境的重点。然而无论是在约束规范还是在污水处理管理体系的建立,以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上,农村地区始终是“老大难”。

“制度、资金、专业人员,都是必不可少的。”有相关专家在论述农村污水治理时称。三水在推进这一工作时,也面临这方面的难题。对此,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在相关总结中表示,污水处理工程后期维护管理责任人不明确、维护资金缺少等,污水设施作用尚待进一步发挥;部分镇(街道)农业部门牵头建设污水处理工程面临职责不顺、资源匮乏、专业知识缺乏等难题,不利于污水工程建设。

机遇

农村污水治理市场潜力大

近年来,农村环境治理备受重视,尤其是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上强调,将我国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重心向农村转移。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4年5月29日公开发布的《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应与城镇公用事业建设相一致,采用公平竞争的市场化原则,让所有的市场主体都能参与其中。

然而尴尬的是,政策上的鼓励,却难掩农村污水治理市场先天发育不足、后天培育缓慢的现实。政府行政行为主导、资金支持是目前这一领域的主要模式。

行业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设市城市、县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3717座,污水处理能力1.57亿立方米/日,较2013年新增约800万立方米/日。其中全国设市城市建成投入运行污水处理厂2107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1.29亿立方米/日,较2013年新增约600万立方米/日。全国已有1402个县城建有污水处理厂,占县城总数的86.9%;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610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0.28亿立方米/日,较2013年新增约201万立方米/日。

而对于广大的农村尤其是中西部农村地区几乎很少见到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更是不到10%,和城镇86%的污水处理率明显相差较大。因此,农村污水处理市场机遇较广。

然而这个行业目前仍管理缺失,市场也不规范,农村污水处理兼具环保和民生双重定位,是具有技术性、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属性的领域,在政策法规方面也需要顶层设计。

当下为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很多地方政府均加大财力投入,加快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设施。珠三角地区经济发达,农村地区城镇化水平高,治理的需求更为强烈。但处理设施建成验收后,后续维护缺失,以环保与惠民为出发点的工程,未能真正发挥效用的现象一定程度上也客观存在。

三水在推进此项工程时对此也特别注意这方面,上文提到的“污水处理工程后期维护管理责任人不明确、维护资金缺少等,污水设施作用尚待进一步发挥”,即是对此的思索。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大多由政府投资、环保公司建设,但在后续维护方面,由于农村基层在财政、资金上的缺乏,污水处理设施治理污水的作用某种程度上易打折扣。

此外,相应标准与法规的缺失,也是一大难题。农村地区污水的排放与处理,与城镇情况不同。现阶段城镇污水排放标准比较健全,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农村污水排放标准欠缺。

鉴于此,建议尽快研究推行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明确监管主体、责任主体、实施主体、监督考核等内容,督导各市、县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

同时,《水污染防治法》缺少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内容,无法可依,给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增添了困难。同时,对于现阶段农村分散型污水处理还没有相应的排放标准及技术规范。

此外,农村污水涉及到环保、民生等方面,环保部门、农业部门职能权限仍有模糊。我国的环境管理体系又侧重以城市污染和工业污染防治,目前针对农村的环境管理还存在管理机构匮乏、环境保护职能权限分割与污染性质不匹配、没有基础的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等一系列问题,这些让解决农村污水治理问题难上加难。

佛山作为珠三角的制造业重镇,在农村城镇化方面更是先行者。农村财政资金相对其它地区比较宽裕,有率先推进这一领域工作的资本与实力。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在本月初由第三方机构、广东金融学院领导力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佛山市建设人民满意政府2015指数报告根据进度安排中,截至今年9月,佛山在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均按计划开展前期或施工工作。今年已累计完成投资15.06亿元,累计完成管网建设183公里。截至10月,全市首批42条“一河一策”河涌整治项目389项,已完成305项。

而根据佛山市水务部门公布的数据,截至2014年佛山的污水处理率接近96.7%。被称为“水十条”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则是,到2020年全国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这也意味着佛山市已提前完成这一要求。

在此情况下,佛山以及下辖的各区在农村污水处理领域,也具有一定的相对优势。然而,正是因为这种先发优势,也会导致更早地触到政策、标准、市场不足导致的天花板。如何参透这一难题,也正是政府需要解决的。

原标题:仍需更多市场力量参与做好“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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