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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市污泥处理处置规划策略

2015-12-23 14:16来源:中国给水排水作者:史政达 陈俊 郑璐关键词:污泥处置生活污水常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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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区拥有城镇污水处理厂17座,2014年处理城镇生活污水1.89×108m3,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4.2%,年产脱水污泥18.66×104m3,折合绝干污泥日均产量106.73tDS/d。根据平均污泥经验产率为1.38tDS/104m3计算,预测近期(2020年)常州市区污水处理厂污泥产量为204tDS/d,远期(2030年)污泥量为259tDS/d,污泥处理处置形势更加严峻。

早在2003年常州就启动了污泥安全处置项目,主要采取热电厂协同焚烧的技术路线,2005年正式建成投运国内最早的污泥协同焚烧处置工程。目前全市污泥在广源热电、振东建材等五处污泥集中处置点进行无害化处置,其中主要是协同焚烧(87.71%)、制砖(7.59%)和制陶粒(2.16%),剩余少量填埋。但随着城市化进程,污泥处理处置的形势仍不乐观,较为单一的协同焚烧方式所带来的问题也逐步显现。

1、常州污泥处理存在的问题

污泥处置方式单一、出路不稳

目前,常州市区污水处理厂将近88%的污泥进行热电厂协同焚烧处理处置,其余污泥直接用于制砖、制陶粒,污泥处理处置方式比较单一。由于热电厂、制砖厂等处置方式易受产业规划调整和市场需求波动影响,存在污泥出路不稳定、处置保障性不足的问题。例如,由于常州市产业规划调整,广源热电和振东建材均存在搬迁或停运的可能;广源热电以向印染工业园区销售蒸汽为主要盈利渠道,未来3~5年内随着印染工业园区的搬迁,广源热电也将关闭。因此,常州市未来污泥出路问题的解决方案须提前研究。

② 污泥产量不断增加,处置缺口明显

根据规划,未来5年常州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处理量还将大幅度增长,污泥产量也在日益增加。与此同时,随着常州城市规划和产业结构的加快调整,工业热电需求将呈现萎缩趋势,现有协同焚烧处置污泥能力将逐渐减小。因此,常州市近期存在污泥产量递增与污泥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的矛盾,现有污泥处置设施将难以满足未来发展的需求,加快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迫在眉睫。

③ 污泥处置环境问题突出,存续性下降

随着热电厂污泥焚烧量的增加、设备的老化,污泥处理现场环境也趋恶化,臭气、烟气等环境问题也逐步显现,从严格环保意义上而言,焚烧尾气的排放未得到针对性的处理。同时随着周边区域的城市化发展,社会环境对广源热电的环境要求也越来越高,城市居民的环境投诉已逐步显现,环境问题也将日益突出。环境压力和成本的继续增加,其长期存续的可能性正在不断下降。

④ 污泥未能有效利用,资源化水平低

目前,常州市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在处置前普遍缺乏稳定化处理,将近88%的脱水污泥直接进行协同焚烧处理处置,污泥中的有机质、养分等资源未得到有效的利用,资源化水平偏低。此外,由于部分污水处理厂进水中工业废水比例较高,导致污泥中重金属等含量偏高,污泥不适合进行土地利用,建材利用也被严格限制,制约了污泥资源化水平的提高。

2、污泥处理处置规划

① 近期污泥处理处置规划

根据泥质特性分析,现阶段重金属是常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中的主要污染物,也是制约污泥处置方式选择的主要因素。综合考虑,近期污泥处理处置建设采用污泥干化焚烧方案。

污泥处理处置规划方案以组团式集中处理处置为主,适当考虑市区二级排水管理行政区划,近远期结合,分期、分步实施。近期(2020年)常州市区将形成“北江边、南夹山,两个中心”的污泥处理处置格局,规划江边和夹山两个集中式污泥处理处置中心,处置规模分别为134tDS/d和70tDS/d,均采用污泥“脱水+干化+焚烧”的技术路线,

② 远期污泥处理处置规划

随着常州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工业废水监管体系的完善,污泥中重金属等污染物质含量将逐渐减小,污泥通过土地利用、建材利用等方式进行处置的环境安全性将逐渐提高;同时随着污泥有机物含量、热值的进一步提高,污泥处置量的高度集中,集中式的污泥能源利用将更为充分。远期(2030年)常州市污泥处理处置将延续近期“北江边、南夹山”整体格局,但向资源化利用方向转型,规划江边污泥能源工厂和夹山污泥资源化处理处置中心。

规划远期江边污泥资源化处理处置中心转型为污泥能源工厂,处理规模150tDS/d,采用“预处理+高温热水解+厌氧消化+脱水/干化+土地利用/焚烧”的技术路线,充分回收生物质能源,部分干化污泥进行土地利用,其余污泥采用焚烧的方式进行处置。规划远期夹山污泥资源化处理处置中心污泥,处理规模110 tDS/d,采用“预处理+高温热水解+厌氧消化+脱水/干化+焚烧+建材利用”的技术路线,产生焚烧灰渣制取建筑材料。

3、规划原则与实施建议

① 坚持安全永续的原则

常州城市污水处理发展至今,污水收集处理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污泥问题成为污水处理的制约因素。其一,污泥处理设施是污水处理厂的“第二排放口”,没有污泥排口,何谈污水处理。其二,常州市区污水处理设施总资产超过100亿元,虽然污泥现阶段也得到了有效的安全处置,但离安全永续的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建设该类设施投资不足污水处理设施的8%,运行费用不到15%,本与末的主次关系显而易见。由此,政府应制定的是安全、长久、保底的技术政策,坚持以污泥干化焚烧为技术路线,实现终端有效处置的规划原则是常州当前最适宜的选择。

② 适度集中实现规模经营

常州市污泥处理设施的规划布局主要考虑几方面因素,一是打破污水厂隶属行政关系,统筹全市规划;二是应兼顾污水厂分布,减少污泥运输成本,三是应避开居民集中居住区域,降低环境影响程度;四是经营建设规模不易太小,发挥规模效益;五是应统筹规划,分期建设。常州污泥永久性规划设施选址于“北江边、南夹山”也正是基于上述因素的综合考虑。

③ 政府主导和专业运营

常州由于事业单位运营管理性质,存在体制障碍和专业缺少的问题,现责任单位难以在沿袭现有机制下按规划自行实施和运行污泥处置项目。政府面临的选择有两种,一是泥水分离模式,即由政府另行委托污泥处置的特许经营单位,二是泥水不分模式,由现责任单位作为发起人,采取类似PPP模式,组建污泥处置专业运营企业,企业可由相关利益方和专业运行商共同出资构成。总体来说,由于污泥处置特别重要,且存在集中处置、分期建设、环境紧逼等因素,BOT、TOT模式并不太适用。

④ 资金保障和鼓励多种经营

现阶段污泥处置重要性大于污水处理,污泥处置资金来源必须予以政策落实。如采用泥水不分模式,则由一家责任单位统一收取污水处理费,统筹核算泥水处置费用。如采用泥水分离模式,政府物价和财政部门应制定污泥处置价格政策,可参造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工〔2008〕126号)精神,从污水处理费中提取不低于0.2元/m3用于污泥处置,在资金政策上予以保障。关于多途径的污泥处置方式,笔者认为,这可以看做是在保底措施存在情况下政府予以的鼓励政策,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将污泥作为资源或产品进行经营,如生产生物碳土、营养土,制取天然气,提取稀缺物质等。

⑤ 积极应对邻避效应

不可回避,污泥焚烧项目存在“邻避效应”,政府部门要按照环境分配公平正义的原则主动作为。在科学选址的基础上,除采取必要的信息公开、沟通交流、规范操作外,更重要的还有两点:一是构建公平、互惠、可持续的复合型补偿机制。二是强化政府与社会共同监管制度。政府在做好行政监管的同事,尤其是要建立公众监督制度,组织项目所在地居民代表监督项目建设和运行,让居民得以安心居住。

(本文作者为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史政达,常州市排水管理处陈俊、郑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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