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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农村牧区垃圾治理实施方案》(全文)

2016-02-01 16:5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农村垃圾农村牧区垃圾内蒙古自治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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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快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以建设垃圾收集、转运系统为重点,在嘎查村建设垃圾分类收集、清运设施,在苏木乡镇建设垃圾转运设施,垃圾处理主要依托现有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鼓励并加快淘汰不符合卫生、环保标准的简易填埋场、垃圾焚烧炉等,积极引入技术标准高、符合环保要求的填埋、焚烧设施。原则上每个旗县(市、区)至少应建有1座以上达到国家垃圾无害化处理标准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场)。没有达到国家无害化处理标准的旗县级垃圾处理厂(场),要抓紧改造,尽早达标。苏木乡镇应配置可利用垃圾回收设施和场所,原则上每个苏木乡镇建设至少1处垃圾中转站、1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在满足垃圾清运要求的前提下,相邻苏木乡镇可共建共享1处垃圾中转站。苏木乡镇、嘎查村要逐步淘汰露天垃圾池、垃圾房等非密闭性垃圾收集场所、设施,嘎查村按10—15户配备1个垃圾桶,用于收集生活垃圾。应当使用密闭式专用车辆将生活垃圾从垃圾中转站运输到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嘎查村可使用密闭式简易车辆将生活垃圾运输到垃圾中转站。偏远地区的嘎查村或转运距离较远的苏木乡镇,可以选择位置合理且符合环保要求的填埋、焚烧设施就近开展垃圾处理。各地区要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环保部颁布的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监管的标准及规范,对不达标的设施设备和处理方式要立即进行整改。(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保厅、农牧业厅、商务厅配合,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推进)

(四)开展存量垃圾集中整治。

以旗县(市、区)为单位,在所有苏木乡镇、嘎查村开展大规模爱国卫生运动。各地区要统一部署,广泛动员,集中力量彻底清理存量垃圾,清除卫生死角。对于存放多年、对周边环境影响小的存量垃圾,可将上层垃圾清理后进行覆土绿化;对于道路两侧、排水沟渠、风景旅游区、饮用水水源地等区域的存量垃圾,要进行彻底清理,并转运到垃圾处理厂(场)进行处理。清理后的区域,要及时硬化、绿化,配套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巩固治理成果。(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农牧业厅、环保厅、爱卫会,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推进)

(五)积极探索垃圾治理的新模式、新机制。

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减量,重点是引导农牧民按照易降解的厨余垃圾堆肥返田、一般生活垃圾进入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建筑垃圾不得进入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的要求主动对垃圾进行干湿分类。积极研究农村牧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的经济激励办法,鼓励优先利用农家超市、再生资源回收点等现有设施,建立覆盖苏木乡镇、嘎查村的资源回收体系。积极探索研究依法收运处理农村牧区废弃电池、农药瓶等有毒有害特殊垃圾的有效办法。研究制定嘎查村保洁和垃圾清运专业化、社会化的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把环卫作业中的经营性服务项目推向市场,按保洁面积或实际工作量选择专业保洁队伍。加强地膜污染防治,积极引进、研究、推广生物降解技术,提高废旧地膜综合利用水平。积极推进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逐步实现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农牧业厅、环保厅牵头,自治区商务厅,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自治区农村牧区垃圾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自治区党委农牧办、文明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牧业厅、环保厅、商务厅、爱卫办、妇联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各盟市、旗县(市、区)要将农村牧区垃圾治理作为加快新农村新牧区示范点建设、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工作重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措施,统筹安排工作部署、人员组织、资金保障等工作,加强督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整合政策、资金、项目,重点支持农村牧区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形成推进合力。自治区农牧业厅要把农村牧区垃圾治理作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进行落实,把牧业面源污染防治作为重点方向的重点任务和重要领域来抓。(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自治区党委农牧办、文明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牧业厅、环保厅、商务厅、爱卫办、妇联配合,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推进)

(二)明确工作责任。

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垃圾治理工作负总责。旗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农村牧区垃圾治理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垃圾治理规划、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建立运行经费保障制度和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正常运行。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保洁队伍建设和垃圾转运站的日常维护管理,建立实施保洁和垃圾收运管理制度。嘎查村民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环卫保洁的村规民约,维护环卫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对保洁工作的日常管理,并做好对村民的宣传引导工作。要充分发挥村民的自治作用,发动农牧民主动参与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推行院户门前卫生、秩序、绿化“三包”,并定期开展卫生评比,调动农牧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党委农牧办,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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