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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一号危险废物管理要点

2016-02-24 08:45来源:危废鉴定利用关键词: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管理医疗废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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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的处置要求

医疗废物焚烧(热解焚烧)炉的处理能力应符合以下要求:

(1)原则上,地级或地级以上城市建一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 经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建两座,特大型城市可建三座。

(2)对每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其正常运行的焚烧(热解焚烧)炉数量不应超过三台。

医疗废物焚烧(热解焚烧)炉应符合以下要求:

(1)自动投料,不得损坏包装;

(2)设置温度、炉压自动控制及超温安全保护装置;

(3)设有运行工况(温度、炉压、CO、O2等)在线监测及记录系统;

(4)设有确保医疗废物不能绕过正常焚烧程序的控制系统。


原标题:【管理】一号危险废物管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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