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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关注污染防治和能源清洁利用

2016-03-08 09:39来源:中国化工报关键词:大气污染温室气体排放煤炭污染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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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民建中央主席陈昌智

民建中央

燃煤排放是我国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因此,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是实现从“黑色”发展模式向“绿色”发展模式转变的关键。目前,我国在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统筹协调多领域联合推进煤炭清洁利用不够。二是控制煤炭污染物排放的目标和标准执行不到位。三是运用经济与政策措施强制控制污染物排放不够。

为此,建议:

第一,大力推进集约高效的能源消费方式。重点发展清洁燃煤发电、煤基能源深度转化、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推广燃煤锅炉和窑炉污染控制技术,提高清洁煤炭消费比例。

第二,加强统筹联动,合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要规划和管理煤炭从生产、加工、运输到使用的全过程,统筹协调科研和生产应用环节,加大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开发投入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力度。

第三,加大主持洁净煤产业发展的力度。制定相关技术开发和应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煤炭清洁化利用技术的应用与推广示范机制,建立煤炭清洁化利用发展基金。

第四,强化煤炭清洁利用标准的执行力度。提高中小燃煤装置排放标准,促进清洁生产和技术创新;改革环保执法体制,强化统筹协调,有效治理区域间污染。

第五,健全市场减排机制,提高减排效率。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等领域的排放权交易制度,在行业内部、区域或全国范围内进行总量平衡,以最经济的方式实现减排。

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体系

农工党中央主席陈竺

农工党中央

据2014年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全国土壤总超标率为16.1%,其中,耕地点位超标率达19.4%,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场地土壤超标点位率为21.3%,重污染企业及周边土壤超标点位率甚至高达36.3%。

频繁出现的“镉大米”、“铅污染”及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警示我们,土壤污染已成为影响公众健康、社会稳定、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心腹大患,立法遏制土壤污染刻不容缓。

为此,建议:

第一,加快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我国土壤污染防治起步较晚,至今国家层面尚无专门性的法律法规。有必要加快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形成完整的土壤保护法律体系,积极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十条”,以及环保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拟配套的政策措施早日出台。

第二,突出立法重点,提高土壤立法质量和可操作性。《土壤污染防治法》应突出以下重点原则:坚持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的理念;健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制度,实现土壤环境的系统管理;注重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

第三,注重多元共治,推动企业守法,保障政府执法。土壤污染整治是一项耗资巨大的长期性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积极参与、多元共治。

原标题:关注污染防治和能源清洁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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