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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在2016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十三五”环境保护思路的总体考虑,强调“十三五”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联动协同效应。我们认为,这是我国污染防治工作思路的重大调整。
生物缓冲带是利用永久性植被拦截污染物或有害物质的条状、受保护的土地,可有效阻止地表径流所带氮、磷等有机物进入水体,是增强水环境污染防治效应的重要生态保护措施,也是国外普遍采用的做法。“十三五”期间有必要在重点流域实施生物缓冲带建设工程。
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农药、化肥的大量施用,农业面源对水体的污染进一步加剧,保护“一湖清水”、“一河清水”的压力越来越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显示,2007年农业非点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全国排放总量的43.7%,总氮和总磷分别占57.2%和67.4%。根据《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 年)》,2010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中,农业面源污染分别占54.7%和32.9%。农业面源已经成为河流、湖泊、水库和水源保护区水质污染的主要威胁。
建立生物缓冲带是世界各国防治农业非点源污染最具特色和成效的措施。国外对生物缓冲带的研究显示,缓冲带可以截留农业面源污染物中超过50%的氮、65%~95%的磷,可显著拦截农田径流中的泥沙、肥料、杀虫剂、病原体和重金属等,同时对有害气体、烟雾、灰尘有吸附和分离作用。生物缓冲带功能的发挥与其宽度密切相关, 缓冲带的有效宽度是缓冲带建设与管理有效性的核心问题。
正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的处理依赖于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流域的面源污染防治也必须配套相应的生态基础设施。生物缓冲带作为生态基础设施之一,是一个改善生态环境的战略性措施,是“绿水青山”的一部分,需从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进行谋划。
生物缓冲带工程建设在国外已有的成功经验,是美国农业部国家自然资源保护局向美国公众推荐的土地利用保护方式。我国部分流域也开展了相关的研究和实践,开发和完善了适合我国国情的生物缓冲带工程技术。
一是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引进国外成熟技术。欧美国家的生物缓冲带技术已有很长的研究和应用历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技术措施体系,在河溪治理、水土保持、水库水质保护等方面应用广泛。近期,我们实地考察了巴西伊泰普水电站库区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除等高种植、推广有机农业外,就是有组织地在库区主河道两岸240米~270米范围内、在支流两岸30米范围内建立乔灌草结合的生态缓冲带,防止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直接进入库区。
二是夯实国内基础研究,创新特色工程技术。我国生物缓冲带建设虽然起步晚,但已开展了一些实践性研究,累积了工程技术经验。如云南抚仙湖沿湖建设平均宽度约82米的生物缓冲带,土地利用主要以村落、农田、景区和陡岸为主。多年来的运行结果表明,抚仙湖缓冲带工程在削减入湖污染负荷、拦截净化区间径流、改善环湖生态景观、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效益。
三是生态建设附加经济利益,鼓励以农作促生态。生物缓冲带在美国顺利推广原因之一, 是让土地所有者从生物缓冲带建设中获得经济效益。通过提供不同途径的资金,鼓励土地所有者增加树木种植。我国重点流域的河、湖、水库周围土地利用多以农田、林地为主,生物缓冲带建设可以采取政府鼓励—企业支持—个人选择的方式推行。首选高经济价值的林木、经济作物等作为缓冲带的生物种类, 以经济收益驱动土地所有者自主建设缓冲带,从而达到以农作促生态的目的。
笔者认为,建设生物缓冲带工程应结合我国耕地资源紧缺、人口密度较大、经济社会水平等实际情况,从全局出发,宏观规划,突出重点,在重点流域的重点区段先行先试。
首先,要明确生物缓冲带实施范围。“十三五”期间重点围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年)》、《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以及《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2008-2020年)》、《辽河流域生态带规划纲要》等国家、地方污染防治规划确定的重点流域组织实施。其中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敏感区、跨流域调水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等区段,应先行开展生物缓冲带规划、设计和实施工作。
其次,要编制重点流域生物缓冲带实施规划,并纳入国家“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制定重点流域生物缓冲带实施规划,实施规划应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目标指标和任务措施相衔接。
第三,要建立重点流域生物缓冲带建设长效协调机制。生物缓冲带属综合性项目,涉及农业、林业、国土、水利、环保、城建等多部门、多领域的植树造林、水土保持、流域综合治理等工程。在生物缓冲带工程规划中应予统筹考虑,处理好缓冲带工程与区域已有生态建设工程的关系。
最后,要在重点流域重要区段先行示范。重点流域的重要区段可先行开展生物缓冲带设计和实施工作,在实践中吸纳国外成功经验,并创新国内生物缓冲带技术。根据重点流域的环境特点、植物群落特征和污染物特性,因地制宜的建设生物缓冲带,逐步形成“一河一带”、“一湖一带”的生态战略格局。
作者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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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发展取得了辉煌成就。到2020年,粮食产量已实现十七连丰,人均粮食占有量已达到480公斤,远超世界平均水平。然而,相比发达国家,我国农业生产还不够精细,对化肥农药等投入品的依赖度还较高,不合理水肥管理引发的农业面源污染还较为突出,成为水体污染的一个重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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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是我国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是实现农业绿色发展、确保粮食安全的有效途径与根本措施,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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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等系列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等要求的具体举措,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绿色发展、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工作内容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十四五”期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近期生态环境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此次《实施方案》的发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立足“三农”和新时期发展需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国家粮食安全“双赢”目标的决心和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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