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严格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新发展阶段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监管工作机遇和挑战并存,事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绿色发展,事关城乡居民的水缸子、米袋子、菜篮子。
近年来,农田径流是造成太湖、滇池等我国绝大多数流域面源污染的主要原因。研究表明,太湖水体污染负荷约58%的总氮和40%的总磷来自农业面源污染。统计显示,超过40%的海河流域区存在高或者极高的面源污染风险。当前,我国存在农业面源污染风险的农田面积超过2000万公顷,以农田径流形式产生的氮、磷流失,对河流水体氮、磷含量贡献率分别超过50%和60%,种植业是农业面源污染中不可小觑的一部分。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表明,种植业总氮和总磷排放量分别占农业源排放量的51%和36%。因此,种植业的面源污染防治在我国污染防治工作中至关重要。
面临的挑战
新发展阶段和新发展格局下,我国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监管工作依然面临严峻挑战。
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尚未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各职能部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工作合力尚未形成。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的种植业面源污染优先控制单元尚未划分,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和监管试点工作亟待完成。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政策制定缺乏系统性、精准性,政策措施相对分散, 没有形成系统的体系,难以满足当前工作的发展需要。面源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制度体系还未完善,缺乏具有指导作用的相关行业标准。
面源污染防治跨区域跨流域联防联治尚未形成一盘棋,工作缺乏系统性。区域农业绿色发展转型仍然处于探索之中,实现优质农产品溢价的机制和路径尚未完成建立。
生态环境部门监管队伍建设力度不够,基层监管人员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监管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广大农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主动参与面源污染防治的意识不够。
相关建议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我国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监管工作任重道远,为此笔者提出五点建议: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将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以《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印发为契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刻认识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紧迫性,扛起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政治责任,实行党政同责,推动将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任务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及时发出权威声音,彰显党委政府打好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坚定决心。深入做好群众宣传教育,巩固打好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群众基础。同时,还要加强对基层生态环保队伍的培训,努力提升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监管水平。
二是强化试点示范建设,划定种植业面源污染重点防治和监管区域。在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划分种植业面源污染优先控制单元,开展种植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和监管试点。在种植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优化生产布局,推进“源头减量—循环利用—过程拦截—末端治理”工程,分类施策、对症下药,提高污染治理措施的靶向性和针对性,实现问题、时间、区位、对象和措施“五个精准”。遵循客观规律,优化农业生产空间布局,削减土壤和水环境农业面源污染负荷,促进土壤质量和水质改善为核心。
三是强化跨区域跨流域联防联治,推进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系统化。各地开展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应当加强统筹调度,形成区域流域联防联治一盘棋。深入研究区域流域水环境容量,重点分析区域流域典型农用地类型的面源污染物的流失特征、途径和通量,提出基于水环境容量测算的区域流域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方案。因地制宜采取治理措施,加强精细化监督管理,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在此过程中,充分发挥我国制度优势,不断推进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系统化。
四是强化政策制度研究,完善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监管的政策制度体系。现阶段,我国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政策体系研究方面刚刚起步,相关政策制定缺乏系统性和精准性,难以满足形势发展需要。有必要根据我国种植业面源污染的特点,建立并完善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政策体系。另外,我国尚未建立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监管标准和规范,围绕“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2021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可优先开展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控监督管理制度、技术规范研究,开展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控监管技术试点应用,建立适应我国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特征的技术监管体系。
五是强化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探索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新模式。2020年,“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列入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第二批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目录》。可充分发挥国家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对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有力促进作用,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体,开展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创建工作,以具有较好基础的有机生产单元为核心,辐射带动有机生产单元所在乡镇农业绿色转型发展。探索有机食品发展带动农业绿色生产、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新模式,削减种植业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作者单位: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渭河流域(武山段)水环境和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与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中标公告,武山县渭川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武山县渭川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武山县惠民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武山县渭川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武山县武农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
一、项目编号:BSZCQQS-G-H-240004二、项目名称:乌拉特前旗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第一批)三、采购结果合同包1(乌拉特前旗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第一批)):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乌拉特前旗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第一批)):货物类(内蒙古东创农牧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近日,濮阳市印发2024年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共计291个,计划投资1013.7亿元,涉及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重大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生态环保、民生和社会事业等七大领域。生态环保方面,共遴选实施濮阳县静脉产业园项目、濮阳县河道治理项目、范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范县金堤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精神,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三农”重点工作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10月10日,渭河流域(武山段)水环境和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与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实施主体负责整个EOD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渭河流域(武山段)水环境和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与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竞
3月2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整建制全要素全链条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指出,重点在南方水网区和河套灌区的先行区,因地制宜建设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充分利用农田周边退养鱼塘、废弃坑塘建设生态湿地,构建农田退水排放生态缓冲区,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2023年全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及重点流域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制定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等17项措施,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六水系、赤水河等重点流域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打好农业污染治理攻坚战。2023年全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及重点流域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坚
今年全国“两会”上,民进中央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建议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政策机制,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是突出难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是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突出难点,是长江、黄河流域总磷总氮控制和削减的关键所在。”全国
11月1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布《农业农村环境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到2025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模式和运行机制基本建立,面源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农业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农业绿色发展得到有效保障,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实现农业生产环境水清、田洁、土净。全
【摘要】“十四五”时期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深入推进期,也是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和实现绿色发展的攻坚期。本文围绕监测评估、治理技术模式构建、治理绩效评估等方面剖析长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结合我国未来深入推进长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的实际需求,从强化管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9月26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实施方案(2022—2025年)》,《方案》提出,2022年年底前,各省(区、市)和兵团制定本行政区域2023—2025年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实施方案,完成监测点位布设。2023—2025年,各省份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工作。到2025年年底
近日,合肥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王雷,注册资本2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金额共计13.2亿,涉及全国31个省份。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土壤环境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9月9日公示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情况,市本级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715万元,征求市财政局后拟对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处的耕地土壤污染源头排查项目分配资金96万元、盐城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应急及实验室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分配资金1619万元关于盐城市本级2024年度生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主要修订内容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7章、42条和2个附件。主要修订内容为:(一)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了自然资源部门职责分工,并增加了住建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通知,下达2024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并调整部分2023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下达2024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17025万元,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39832万元,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省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技术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本指引,规定了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过程中需按照固体废物进行管理的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程序和技术要求,为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方案、鉴别报告的编制及技术审查提供指引。为规
广东省财政厅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本次下达资金25061万元。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资环〔2024〕86号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申请下达2024年
近日,广州环投集团下属广州环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下称“环净公司”)成功中标广东省人民医院白云院区项目土壤污染修复技术服务,中标金额超两亿元。此次中标,是广州环投集团在“市场化年”持续发力、全面抢抓高质量订单方面取得的重大成果。广东省人民医院白云院区的筹建是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
贵州省财政厅7月29日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本次下达5083万元,用于贵州省典型行业企业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等六个项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黔财资环〔2024〕67号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市(州)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
7月29日,生态环境部举行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赵世新司长对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做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裴晓菲: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生态环境部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加强土壤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24年第二批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重点任务项目),本次下达资金4874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重点任务项目)的通知桂财资环〔2024〕45号有关市、县(区)财政局:根据《财政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2023年全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及重点流域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制定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等17项措施,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六水系、赤水河等重点流域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打好农业污染治理攻坚战。2023年全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及重点流域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坚
【摘要】“十四五”时期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深入推进期,也是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和实现绿色发展的攻坚期。本文围绕监测评估、治理技术模式构建、治理绩效评估等方面剖析长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结合我国未来深入推进长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的实际需求,从强化管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是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突出难点和短板,事关农业绿色发展,事关城乡居民的水缸子、米袋子、菜蓝子,事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事关乡村振兴战略总目标的实现。重庆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如何推进?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印发《重庆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发展取得了辉煌成就。到2020年,粮食产量已实现十七连丰,人均粮食占有量已达到480公斤,远超世界平均水平。然而,相比发达国家,我国农业生产还不够精细,对化肥农药等投入品的依赖度还较高,不合理水肥管理引发的农业面源污染还较为突出,成为水体污染的一个重要来源。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是我国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是实现农业绿色发展、确保粮食安全的有效途径与根本措施,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工作内容。
日前,生态环境部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与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有关负责同志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等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等系列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等要求的具体举措,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绿色发展、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工作内容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十四五”期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近期生态环境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此次《实施方案》的发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立足“三农”和新时期发展需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国家粮食安全“双赢”目标的决心和意志。
关于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湖北省荆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法治建设,打好农业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荆门市出台《荆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1月1日施行。《条例》为全国首创,是全国第一部专门规范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条例》的出台,有利于推动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中监管体制机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