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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碧灵: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须加大治理力度

2016-03-11 14:23来源:湘声报关键词:环境综合治理支流污染治理环境整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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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今年共带来11份提案,内容集中在绿色发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和落实环境保护监测监察垂直管理等方面。

今年是湘江保护与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启动之年。

潘碧灵透露,湖南将继续巩固郴州三十六湾、衡阳水口山、株洲清水塘、娄底锡矿山等重点区域污染集中整治成果,深入推进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农业农村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等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把污染治理、水源保护和产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

“2013年,省政府将湘江保护与治理列为‘一号重点工程’,决定以堵源头、治调并举、巩固提升为阶段目标连续实施三个‘三年行动计划’。”潘碧灵介绍,自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湘江流域8市COD排放总量减少3.63万吨,氨氮减少0.75万吨;流域内废水废气中共削减重金属排放322吨,削减37%。

潘碧灵说,今年开始实施的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将把重点放在重点区域排污企业、矿区整治以及加大湘江支流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方面。“到2018年,湘江干流和主要支流水质要稳定在三类以上,其中优于二类以上的水质断面增加30%以上。”

未来,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还将从湘江流域延伸到洞庭湖。“十三五”期间,湖南计划每年拿出不少于4亿元的资金用于洞庭湖水环境整治。目前,洞庭湖周边25个县(市、区)农村环境整治整县推进工作已全面启动。

对话

记者:日前,环保部公布了不再保留污染防治司、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新设置水、大气、土壤三个环境管理司。这个调整的目的是什么?

潘碧灵:我认为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环境管理要转到以环境质量为核心,原来这个总量司主要负责某一个污染因子的减排,当然这个总量减排是一个重要的抓手,譬如说二氧化硫、COD、PM2.5。但真正的目的是要改善环境质量,所以我们的工作要围绕这个转,机构设置也要以这个为核心。调整首先是为了突出以环境质量为核心。

第二个就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讲的,如同精准扶贫一样,要强调精准治理。这样的话,根据污染因子分为了大气、水、土壤,原来一个污染防治司又管大气又管水又管土壤的话,就没有那么专业。另一方面就是考虑到大气司重点是为了大气的污染防治,专业性比较强,能够精准治理;水司就是专门防治水污染,这样就能够使得工作更加精准。

记者:“十三五”期间,湖南实现绿色发展,要重点关注哪些方面,着力点应该放在哪些方面?

潘碧灵:首先是根据湖南的区位特点。因为在中部,属于后发展地区,要发挥湖南的优势,一个是后发优势,一个是生态优势。

所谓后发优势,就是之前东部地区走过的弯路我们就不要走了,正好现在中央提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发展一些高端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这个问题上,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可能是在同一个起跑线上,比如服务外包,长沙是全国服务外包的一个重点城市,搞服务外包的话,长沙就和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在一个转型时期,要走这种高端路线。

第二,这些传统产业,过去产能过剩的产业,按照中央的政策,落实去库存、去产能的要求,同时也要把握政策机遇,推进湖南传统产业能够转型升级,包括钢铁、有色、工程机械等。

第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发挥我们湖南的生态优势,比方说森林覆盖率57%,山青水秀,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有机农业,还有健康养生、养老产业,这都是湖南可以发挥的优势。比如说就像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它刚好处在长株潭城市群和武汉城市群中间,正好可以为武汉城市群和长株潭城市群提供健康养生、生态休闲,这就是发挥自己的优势。

第四,就是针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必须下决心加大治理的力度,要多方发力、精准发力。湖南现在GDP总量在不断提升,既要提升总量,也要提升质量,要真正实现“三量提升”。

原标题:潘碧灵委员谈环保大势 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须加大治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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