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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控排企业参与碳交易的反馈调查:以北京市为例

2016-03-17 15:30来源:节能与环保杂志关键词:碳交易碳市场北京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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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显示出单位倾向于碳排放交易的时间段。大多数单位倾向于在履约期进行交易,占33.4%,25.9%的单位倾向于在履约前进行交易,只有11.1%的单位倾向于在履约后进行交易。这就说明大部分单位在履约前或履约期开始交易,以便控排单位更好地完成履约。

图9显示了年度合理碳价格的波动区间,绝大部分单位认为碳价控制在±10%较为合理,占70.4%;3.7%的单位认为碳价可以由市场自行调控。北京碳市场在2014年的176个有效交易日中,线上公开交易的平均价格为59.74元/吨,87%的交易日价格波动范围在±5%以内,98%的交易日价格波动范围在±10%以内,总体来看价格走势比较平稳。由此可见,这与单位认可的年度合理碳价相对应。

4、核查成本是核查机构竞争的第一要素

由图10可以看出,大多数单位认为合适的第三方核查成本是1万~3万元,占51.9%;其次是1万以下的核查成本,占29.6%。2015年,北京市改变政府指派、出资的方式,控排单位从第三方核查机构目录库中自行委托对应行业的第三方核查机构、自行付费开展碳排放核查工作,北京核查机构给单位的报价基本在5万~6万元。但同时,由于其他试点政府核查的出价在3万元左右,给单位较低的心理预期,加上竞争日趋激烈,目前,北京市场报价在3万~4万元,部分机构还报出更低价格。

因此,核查能力、报告质量、数据准确性是核查机构的核心竞争要素,控排单位在同类型的核查机构中选择,若质量相似,核查成本成为竞争的第一要素。

5、部分单位对履约制度不够了解

图11可以看出,大多数单位认为未能按期履约的原因主要是没有专门资金预算,占54.7%,其次是由于对制度不了解而未能按期履约,占19.4%。有少部分单位对配额和相关概念不清楚,占6.5%。

通过调研发现,部分单位并不了解履约的要求和操作办法等程序。例如,某些单位未能按期履约不一定代表着在上一年度排放超标或者没有购买足够配额,事实上已拥有足量配额,只是他们认为配额足够就是完成履约,没有在网站开户与注册,未进行配额清缴步骤而被公示。还有的单位不了解碳市场运行流程,认为只要配合第三方核查机构完成核查,上交排放报告就完成履约,实际上还需在系统中确定上缴配额。据易碳家获悉,有少部分单位认为配额数量不足导致未能按期完成履约,如某超市单位是因为配额缺口较大,未能购买足够的配额履约,北京对超市与商场采取相同的配额分配方法,但由于商场能耗以照明、空调为主,而超市则额外需要大量冰箱等制冷设备,配额分配不合理导致超市配额缺口较大。易碳家--中国碳交易

历史法在具体实行中遇到很多问题,由于数据条件约束,导致配额分配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主要问题在于:首先,行业景气周期发生结构性变化。在基准年前后,钢铁和水泥行业较为萧条,停产停工现象较为突出;而电力行业恰恰相反,处于满负荷运行阶段。

因此导致钢铁和水泥行业配额分配较紧,电力行业分配较松。其次,早期贡献并未在配额分配方案中考虑,使其获得较少的配额。许多国企和高校早期开展了节能改造工作,进一步减排的空间相对较小,成本较高。有的单位(尤其是热力单位)没有考虑到产能的增加,因此获得较少的配额。再次,单位未能考虑检修或者意外事故等突发状况。某些生产型单位每2~3年进行一次大规模检修,检修时间为1~3个月不等。而如果采用历史法计算平均值时,若未将其剔除,使得配额分配过少。此外涉及能源安全的行业,如石化等,会面临政府安排的计划外生产任务,使得单位面临额外的排放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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