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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地方环保局对冒用环评资质发现不了?

2016-03-18 08:09来源:北极星环保会展网关键词:环评资质环境治理环境评价报告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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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评价报告,是国家依法对环境保护采取的强制性措施,各级地方环保部门必须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必须对第三方的环评资质进行依法严格审核,绝不能让冒用环评资质的事发生。否则,就会让不法企业违法公然偷排有害物质和有害气体;否则,就会对我们的生态环境造成极其严重的破坏。而且,还会对环境治理造成巨大的资金浪费。但是,四川自贡市环保局、大邑县环保局和南充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却在工作中存在着严重的失职和渎职问题。如果不被上级环保部门在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其后果不堪设想。

据媒体3月15日报道,3月15日,省环保厅发布《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对冒用环评资质违法行为有关情况通报的通知》,要求被环保部通报的自贡市环保局、大邑县环保局和南充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落实整改事项,采取有效手段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强化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审查工作,发现冒用、出租、出借环评资质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并报告上级环保部门。

作为环境保护部门,本应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和义务,却因为自己的工作失误造成了如此严重后果;作为环保部门,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难道仅仅是工作失误吗?难道那些工作人员不知道,环保部和法律法规对环境评价报告都有哪些严格规定吗?而且,为什么受理人员和审核人员,以及上级主管领导都没发现问题呢?所以,用工作疏忽大意是无法掩盖事实真相的。因为,是整个监管链条同时出现了问题,绝不是偶然巧合现象,而是有人故意所为。

那么,下一步的整改就不能只是就事论事,而应该对所发生的事件进行全面问责。只有把工作中的每个环节存在的问题找出来,才能确认这些问题究竟是如何发生的,又是谁在其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只有这样,责任追究才能做到实事求是;只有这样,才能把环保部门内部的内鬼找到,才能将内鬼绳之以法。

如果冒用环评资质的企业没有违法企图,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如果违法企业不在环保部门内部进行利益输送,冒用环评资质的事情又怎么会能蒙混过关?显然,在这些问题的背后存在着不可告人的阴谋与利益链条;显然,涉及影响四川环保部门社会公信力的环评事件,绝不能草草收场,必须严格按照党纪国法进行责任追究,绝不能让环保部门内部吃里爬外的腐败分子逃避责任追究。要整改,就要认认真真进行,绝不能有任何敷衍行为,绝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而且,对于所涉及的违法冒用环评资质的环评机构和相关企业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也应当依法依规予以责任追究;而且,对违法进行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应当依法吊销其环评资质,对于出租、出借环评资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严惩。是谁的责任,就要让谁承担法律责任,绝不能让相关责任人心存侥幸。而且,必须通过责任追究在四川全省环保系统形成依法行政的“铁军队伍”,决不能让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只有一丝不苟地依法行政,才能依法把四川的生态环境保护好,才能更好地造福于民。

来源:环保人才网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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