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察报道正文

深圳“保姆式”环境保护监管难起作用

2016-03-22 08:56来源:深圳特区报作者:林清容关键词:环境监管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实施了20多年的《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首次进行立法后评估即“回头看”。近日,深圳市律师协会公布了首个由律师承办、针对该《条例》的《<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据悉,市律师协会作为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调研基地,去年8月份接受委托,该评估报告已于2月底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在21日举行的《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交流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深圳第一次对由政府部门执法的法规进行的立法后评估,是全国第一个委托给第三方机构(律师协会)独立进行的立法后评估项目。

《报告》显示《条例》勇于制度创新,立法成果领先全国,实施效果显著,“深圳蓝”成城市标签。但《报告》重点提出,目前实施的《条例》中,强调过程管理的保姆式监管方式不适应当前环保形势的新要求。参与此次立法后评估的市律协理事李军强律师说,实践证明,保姆式监管增加了环境执法的压力,执法人员疲于奔命,且存在管不了、管不好、管不住等问题,影响了执法效率和效果,无法形成有效的约束。这也限制了被监管对象的自主决策,影响其技术改进和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因为管理范围大、内容多、要求细,无法形成有效覆盖,使一些违法者逃脱监管,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加上违法成本较低,事实上造成违法者有利可图,助长了违法行为,造成违法现象普遍。

此次评估中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了解《条例》内容的普通公众只有31.53%,只有13%的学生是从学校了解《条例》。

《报告》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改变现有保姆式监管模式,构建新型高效监管体系”的核心建议。《报告》还建议设立环境保护促进基金制度,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污染问题,也为环境保护工作、奖励、资助等提供充分的资金保障;参考森林公安等做法,设置环保警察,赋予环境保护执法者强制权等。

原标题:“保姆式”环境保护监管难起作用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环境监管查看更多>环境保护查看更多>环境污染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