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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国外大气污染防治现状综述

2016-03-25 10:36来源: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作者:闫静 吴晓清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环保技术空气污染源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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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印刷、涂装等其他行业

美国EPA对VOCs的排放控制策略主要是建立了部分消费类和商业产品的VOCs含量限值以及排放限值,重点控制涂料、印刷、农业杀虫剂等行业。南海岸地区除对上述行业和产品提出更严格的限值之外,还对石化行业提出了严格的控制要求。VOCs的污染控制技术基本上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预防为主的控制措施,主要有工艺改进技术、原材料替代、更换设备和防止泄漏等;另一种是以末端治理为主的治理措施。

预防措施主要是通过改进工艺、替换原材料,以减少进入生产过程中的VOCs总量;改变运行条件,减少VOCs的形成和挥发;更换设备,减少VOCs的泄漏等方法或手段,从源头控制VOCs的排放。1)首先考虑产品替代/再形成,使用低或无溶剂含量涂料替代高溶剂涂料; 2)生产实践控制,提高材料利用率;3)设备替代,减少材料用量以及VOCs排放。末端控制主要有燃烧法、吸收(洗涤)法、冷凝法、吸附法以及生物法等几类,其中燃烧法适合于处理浓度较高的VOCs废气,如化工、喷漆、绝缘材料等行业,一般情况下去除率均在95%以上。

以涂料行业VOCs排放为例,1990年的清洁空气法修正案(CAAA)对VOCs污染物的排放提出了极为严格的限值要求,其中第183(e)款要求EPA必须以最佳可行控制(BAC)规范企业生产行为,即在综合考虑技术经济可行性,健康、环境和能源影响的基础上,所确定的排放管理控制必须采用最有效的设备、措施、工艺、方法、系统或技术,包括化学配方重组、原料或产品替代、重新包装、使用、消费、存储或处置等。基于这些规定,随后制定和完善的一系列法规标准促使不断改进工艺和创新涂料配方、升级治理技术,极大削减了VOCs排放。

为达到《国家建筑涂料VOCs排放标准》,通过推行对低VOCs含量涂料提供经济鼓励等可促进产品达到BAC 的要求。另外产品配方重组被认为是在经济技术上最可行的策略,包括涂料中VOCs含量的适当调整,树脂技术改进等。

美国《国家汽车修补涂料VOCs排放标准》中,EPA将生产商和进口经销商作为最有效的控制对象,确定VOCs限值标准的技术和经济可行性。汽车制造业也通过采用各种OHAP减排技术组合降低表面涂装过程的VOCs 排放量,如使用低HAP含量的涂料,提高涂料利用率,控制烘干炉尾气以及控制溶剂型涂装生产线自动化喷枪的排气等。

2.2 欧盟大气污染源最佳可行技术(BAT)

欧盟的固定源污染控制主要是实施污染预防与控制指令(IPPC指令),建立协调一致的、一体化的工业污染防治系统。指令要求成员国建立并制订排放限值,推广基于最佳可行技术(BAT)的许可制度;欧盟依据IPPC制订了一些行业的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要求企业优先达到文件规定的排放限值,以此作为发放排污许可证的依据,同时也要满足欧盟其他相关指令的最低要求;针对VOCs源,欧盟借鉴美国的经验,针对不同的VOCs污染源制定了通用污染控制指令和行业指令,明确了VOCs的排放限值和控制技术。

2.2.1 大型火电厂

针对额定热输入超过50MW的燃烧装置,欧盟给出了治理各类污染物的最佳可行技术[3]。在去除SO2方面,采用湿法石灰石石膏脱硫;海水法脱硫;喷雾干燥法烟气脱硫(半干法脱硫);干法脱硫(如炉膛喷射吸收剂、管道喷射吸收剂、混合喷射吸收剂);烟气循环流化床脱硫;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法烟气脱硫;氧化镁脱硫工艺。去除NOx方面,采用分级燃烧(炉内空气分级燃烧、燃料分级燃烧)、烟气再循环、减少空气预热、低NOx燃烧器等控制技术;去除颗粒物方面,采用静电除尘器、湿式电除尘器、袋式除尘器、旋风除尘器、湿法除尘器进行烟粉尘末端治理。

2.2.2 建材行业

水泥、石灰、玻璃、矿棉、陶瓷等行业是建材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污染源,所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SO2、NOx以及VOCs等。欧盟对各类建材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提供了最佳可行控制技术[4-5]。以水泥行业为例,采用静电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对颗粒物进行末端治理;通过工艺优化、燃烧控制、末端治理(SNCR、SCR)对NOx进行控制;还通过干法洗涤、湿法洗涤去除SO2

2.2.3 石油及化工行业

VOCs、颗粒物是石化行业的主要污染物,欧盟针对石化行业不同工艺提出了适用于不同污染物类型的最佳可行技术[6-10]。以矿物油、天然气提炼行业为例,通过对再生器进行优化设计、使用SCR、SNCR对NOx进行控制;利用三级或多级旋风除尘器、静电除尘器或洗涤器处理颗粒物;使用脱硫催化剂或湿法洗涤、文丘里洗涤、海水法脱硫等方法以去除S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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