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水处理市政污水评论正文

【解析】环保业营改增:税负不减反增?

2016-04-16 08:51来源:华夏时报作者:马维辉关键词:污水处理环保产业污泥处置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几乎同时,E20环境平台也联合30余家环境企业发布了《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建议》,提出免征或低税率征收增值税、区分新老项目进行征收、明确“即征即退”的时间限定、即征即退的增值税免征所得税、增加政策实施缓冲期、出台实施细则、启动地方水价调价及补贴机制和完善处罚制度等8项建议。

2015年8月29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联组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王毅也曾就此问题专门向楼继伟询问相关情况,财政部给出的解释则是营改增是推进环保企业向市场化、专业化转型的重要工具。“出台这个政策的时候我们财税两家是经过广泛的调研,也算了账,总体上说财政可能会减收。”楼继伟说,“目前有一些叫苦的,主要是市政单位,因为他们不专业化运作,没有开增值税发票的需求,直接就排掉了,而且长期享受免税政策,这些单位目前对政策调整还不太适应。”

针对楼继伟的回答,E20环境产业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表示,“78号文”实际并没有起到楼继伟所说“鼓励市政设施运营的市场化转型”的目的,污水处理企业一般都已跟政府签订了固定的价格,本次税负调整后想从政府获得价格补偿非常困难。在PPP落地难的背景下,“78号文”将挫伤社会资本对政府契约精神的信心和合作意愿。

退税返税不及时

目前,“78号文”已经实施9个多月,有企业反映,部分地区存在“只征不返”或返税不及时的现象。

今年1月,E20环境平台发起“78号文增值税收缴、返还情况”的调查。结果显示,确有部分地区存在未返还或返还不及时的情况。例如,由于“78号文”的目录对工业固废列举不全面,结果导致一些地方税务机关对目录中未列举的工业固废品类不予享受增值税退税70%的政策,使得企业最终实际税负高达16.5%左右,成本大幅增加。

此外,也有部分城市的税务工作人员由于对新的文件政策不熟悉,或是业务不熟练等原因,导致增值税退税70%返税不及时,影响到了环保企业的现金流,以及项目的再投资。

“整体来讲,中国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大约比实际成本低了10%,本来水价就没到位,78号文实施后更是雪上加霜。”碧水源董秘何愿平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4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就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情况举行吹风会,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汪康表示,增值税对核算的要求很高,如果企业操作得规范,运用得好税负就会下降;但如果企业仍是粗放式管理、不规范运作,税负就不能保证一定是下降,因为该抵扣的不能享受到抵扣。

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也表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经要求所有财税干部帮助培训企业的财务人员,理解好如何在新的增值税机制之下申报纳税,以免出现误解、误判或者人为制造出一些税负增加的情况。

延伸阅读:

“78号文”让水务企业项目投资回报率或降10%

原标题:部分地区存在只征不返或返税不及时现象 环保业营改增:税负不减反增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污水处理查看更多>环保产业查看更多>污泥处置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