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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十条”实施在即 谁来监管“毒地”修复?

2016-04-25 08:38来源:华夏时报作者:马维辉 王俊仙关键词:土壤修复土壤污染土壤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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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看似偶然的常州外国语学校土壤污染事件,暴露的却是土壤修复领域的乱象。

该事件中,尽管化工企业、学校和政府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直接原因却是土壤修复时二次污染防治的缺位。一位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高新”)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正是由于开挖过程中防护措施做得不好,才导致了异味的扩散。

中环循(北京)环境技术中心董事总经理龚宇阳认为,该类事件发生的根源是制度缺失,我国目前尚没有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的标准和制度也不健全,招投标环节还存在地方保护主义,个别从业者“浑水摸鱼”。

目前,“土十条”有望年内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也拟于明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不过,在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秘书长骆建华看来,土壤修复行业还没有成熟的商业模式,不具备大规模进行修复的条件,未来风险管控将是土壤污染防治的主要方向。

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表示,土壤污染的特点是就像雷区,暂时封闭还没事,野蛮修复的时候反而可能引发风险。本来该领域的商机就少得可怜,行业混乱,进一步加剧了这一现象。还是应该谨慎地通过示范工程积累数据、完善标准,同时,当前最要紧的是摸清家底,并加快建设好监测防控体系。

消失了的大棚

据了解,污染物要对人体产生健康风险,必须满足三个要素,即污染源-暴露途径-受体。常外污染事件中,正是修复过程中的开挖泥土等作业流程,使得地下的高浓度污染物质挥发到空气中,满足了暴露途径的要素。

根据常州市政府发布的情况说明,2011年6月该地块化工企业完成搬迁,2014年3月正式实施修复工程。但由于工期拖后,直到2015年年底,常州外国语学校新生迁入后,第一期工程才勉强结束。

“(2015年)9月份来的时候,对面有的地方还没开挖,到12月份把土挖出来了,就散发出了刺鼻的味道。”学生家长王女士告诉本报记者。

根据媒体报道,常州市新北区环保局2013年9月下发的建设报告表审批意见显示,修复工程投资总额约3.94亿元,其中包括建设1座10000平方米的钢结构密闭大棚用作堆场及分选场地,大棚内会配备换风设备,废气经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但在修复过程中,这座钢结构密闭大棚却并未建设。项目业主方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负责人李飞表示,这是因为分选翻晒环节取消了,“为了减少污染”,故没有采取钢结构封闭措施,只盖了薄膜。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徐圃青则表示,正是由于未封闭,挖出来的土壤暴露在空气中,才把气味刮到校园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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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土十条”实施在即 常外事件敲响警钟 谁来监管“毒地”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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