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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16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全文)

2016-05-19 09:0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减排绿色低碳上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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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展绿色工业,促进工业减排

(五)加快工业节能和绿色制造。大力研发推广余热余压回收、水循环利用等技术装备,持续提升电机、锅炉、内燃机及电器等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平,形成节能能力20万吨标准煤;加快淘汰落后机电产品和技术,推广再制造高效电机20万千瓦。推进绿色产业园区创建,发布绿色产业园区标准,推进22家园区循环化改造,指导推进园区公共服务平台、绿色照明、低碳交通等重点工程。编制上海市产业能效指南(2016版),推行工业领域能效对标和能效“领跑者”制度,推进能耗在线监测、能源管控中心等基础能力建设,完成工业万家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50家。

(六)加强清洁生产和工业污染防治。聚焦钢铁、石化、有色等五大重点行业,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关键共性技术。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积极推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的使用,开展易挥发有机原料、中间产品与成品装卸、储存装置的密闭回收改造。深化电力、钢铁行业的散装原燃料及废料堆场的整治和改造,强化规范运行。完善清洁生产审核规范,聚焦重点行业深化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纳入国家大气排放考核的70%重点企业完成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动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200项。

五、发展绿色交通,强化交通管理

(七)优化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推进国际航运中心服务功能建设,优化现代集疏运体系,推进江海直达,发展多式联运。着力打造绿色交通都市,促进轨道网、公交网融合,提升公共交通体系吸引力。优化公交线网,新辟调整公交线路150条左右,新辟“最后一公里线路”20条左右,增设1500个换乘停车场(P+R)停车设施。推进公交专用道建设,新增公交专用道25公里。完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网点布局,形成1000个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网点。完善非机动车和慢行交通网络,合理布局自行车公共租赁点,优化慢行交通环境。

(八)推进绿色交通建设。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出台《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2016)》,全市新增各类新能源汽车3.5万辆以上,新能源公交车占新投放公交车的比例不低于50%。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编制发布《上海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2016-2020)》,建立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市级平台,利用医院、学校、商务楼宇、商场及住宅小区周边等公共停车场新建4000个充电桩(其中公共机构800个)。推进国III柴油车加装尾气处理装置。推动实施运输车船应用液化天然气(LNG)等清洁能源,新增LNG内河船舶力争达到80艘。促进运输船舶向大型化、专业化、清洁化方向发展,促进在用船舶节能技术改造。积极推广航空、铁路节油节电技术和措施,推进机场、铁路车站、轨交站点等交通场站实施节能低碳改造。推广温拌沥青、高性能混凝土等材料在道路建设维护中的应用,提高旧路面材料再生利用水平。加快绿色港口建设,推进港区绿色照明改造工程,扩大集卡全场智能调控系统应用范围,继续推进核心港区靠港船舶岸基(港基)供电,提高港口作业机械和集装箱牵引车环保水平,提高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替代比例。

(九)强化交通节能减排管理。加强船舶和港口污染和防治,制定实施《上海港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工作方案》,提高对靠港船舶使用燃油的强制性要求,加强对船舶违规排放行为监督检查。推进船舶能效管理系统应用,鼓励老旧船舶拆解。继续做好高污染车辆治理工作,严格实施有关限行制度。继续实行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ETC)通行费优惠政策,加强互联互通。加强违规占用公交专用道执法监管。推行交通节能调度,发展绿色物流。

六、发展绿色建筑,坚持管建并举

(十)推进绿色城镇化。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布局,严格控制城市规模。完成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40)成果编制及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保护控制线和城市开发边界的“新三线”,锁定城市发展底线,研究实施管控政策。新建民用建筑原则上全部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促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落实200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实施能耗公示100幢、推进能效测评标识50幢,深入推进建筑节能。拓展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外延和内涵,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新建建筑项目原则上均应实施装配式建筑。引导全装修商品住房建设,减少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灰尘和有毒气体。加强生态廊道和城市绿道体系建设,推进立体绿网工程。

(十一)提升建筑领域节能监管水平。进一步完善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功能,降低既有建筑使用能耗。加强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接受社会监督。发挥公共机构节能带头示范作用,大力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引导绿色消费。加强公共机构、商业、旅游、金融等领域重点用能企业管理,推进能效达标对标和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夏季、冬季空调温度设置标准,严禁能源消费包费制,抓好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节能管理。

(十二)规范建设行业污染防控。加强建筑工地、拆房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将扬尘、烟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方案纳入建筑工地开工审批条件并严格把关,杜绝大拆大建,创建绿色工地。强化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加大降尘设备安装率。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继续提高道路保洁率和保洁质量。

七、推进减排工程,强化污染治理

(十三)推进实施减排重点工程。加快实施燃煤电厂升级改造,石洞口二厂2#等9台机组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全市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年内全部完成。全面完成燃煤小茶炉、小炉灶整治任务,推进国I、国II等老旧汽油车淘汰,完成汽车涂装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企业治理工作,加快推进港口码头堆场扬尘污染防治。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加大配套管网和污泥处理处置工程推进力度。加快推进畜禽养殖结构调整,继续实施一批畜禽养殖减排工程。

(十四)完善防污治污机制。严格实施污染减排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强化对重点排放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目标。加强在线监测体系建设,推进建设工地、码头堆场、道路等建设扬尘在线监测设施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建设VOCs在线监测设施。严格实施“批项目、核总量”制度,进一步扩大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范围,探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坚持“清洁发电,绿色调度”,继续实施燃煤发电机组环保排序。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加大对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的企业惩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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