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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关于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2016-05-26 09:1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封校环境违法甘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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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同意,我厅将按照“挂牌督办一批,行政处罚一批,通报一批,集中曝光一批”的工作要求,督促各地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靠实工作责任,确保发现的隐患问题按要求和时限整改到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挂牌督办事项。各地要严格按照《甘肃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规定》规范开展工作,对挂牌督办的隐患问题进行分析评估,督促企业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挂牌督办事项完成后,将解除挂牌督办书面申请(附相关材料)报送我厅。同时,指导、督促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和指导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挂牌督办事项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我厅将适时对挂牌督办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二)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督查中发现的其它隐患及违法问题,我厅列出了问题清单,各地要依据《甘肃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对整改任务进行分解,督促企业及有关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全部予以立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我厅将对违法行为改正情况进行后督察,省纪委驻环保厅监察室将对近年来挂牌督办企业进行回头看,未完成督办事项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及时上报隐患排查信息。各地要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调度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档案,定期汇总分析排查整治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我厅上报辖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报告,于11月30日前上报全年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报告。对本次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各地要于8月31日前上报我厅。

(四)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各地要不断深化隐患排查工作成果,对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或恶意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公开曝光,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

附件:1.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挂牌督办企业名单。

2.省环保厅拟行政处罚企业名单。

3.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督查发现问题汇总表。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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