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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关于建设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的通知

2016-06-02 14:3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发改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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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建设要求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部署,做好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以下简称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建设工作,探索开发区转型升级有益经验,引导开发区朝着绿色生态、创新驱动、产业优化、开放引领、设施完备、服务高效的方向发展,现提出如下建设要求。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生态优先。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要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制度,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地位,在保护生态的条件下推进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适应,充分发挥开发区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转变发展方式。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要构建符合开发区特点的创新体系,推动开发区发展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要形成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培育竞争力强、影响力大的产业集群。要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成为区域对外开放基地。要优化开发区功能布局,提升土地利用和产出效率。

(三)创新体制机制。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要在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先行先试,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建设国际化、高水平的营商环境,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发展动力。鼓励长江经济带上中下游开发区建立合作机制,促进产业分工协作和有序转移,形成各类开发区错位发展、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二、推进绿色发展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限制在长江沿线开发区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化工项目,强化环评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行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严控新增污染物排放。坚决取缔“十小”企业,整治造纸、制革、电镀、印染、有色金属等行业。严格排放标准,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全面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稳定运行。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所在县(市、区)工业项目要向开发区集中,促进环境综合治理。

(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探索具有开发区特色的“企业小循环、产业中循环、园区大循环”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快形成产业共生体系,构建生态工业链条。全面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理念,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服务高效的公共平台,促进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的分类利用和循环使用。

(三)积极推行绿色制造。加快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应用清洁设备和工艺,降低能耗及限用物质含量,实现绿色生产。支持企业开发绿色产品,提升产品节能环保低碳水平。建设绿色工厂,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推进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产业耦合,实现近零排放。强化绿色监管,开展绿色评价,推广低碳管理模式。积极参加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和运行,针对开发区内企业发展碳交易相关支撑服务体系。

三、推进创新驱动发展

(一)强化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吸引集聚创新资源,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激发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培育企业技术中心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和机制,构建多层次创新人才体系。

(二)完善创业创新服务体系。提高创新服务水平,构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加快发展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服务平台建设,设立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完善融资、咨询、培训、场所等创业创新服务,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构建开放的创新体系,吸引国外创新资源,鼓励国内外企业研发合作。

四、推进产业升级

(一)培育壮大主导产业集群。主动适应产业变革新趋势,加快实施《中国制造2025》战略。充分利用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优势,加强招商引资谋划,完善配套支持措施,以大型企业为骨干,延伸产业链条,形成特色主导产业,推动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新材料、医药、家电、纺织服装等产业集聚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在长江经济带制造业由大变强中发挥引领作用。

(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汇集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结合本地区优势,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区域经济结构转型,形成产业竞争新优势。支持传统产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促进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结合,推进去产能、去库存,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科技服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

五、推进开放合作

(一)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完善对外贸易综合服务措施,发展新型贸易方式,加快对外贸易优化升级。加大吸引外资力度,扩大先进制造、高技术、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吸引外资规模,通过控制成本、提升附加值等措施增强劳动密集型产业引资竞争力。加强中上游示范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产业配套能力,加快发展外向型产业集群。推进双边国际合作产业园建设,引进国外商业模式、资金、科技资源促进开发区发展。

(二)推动区域间产业协作对接。加强长江上中下游开发区间的信息交流、经验分享、联合招商、分工合作,立足各自强项和特色,开展互补型、共享型产业协作。长江下游和中上游开发区可按照优势互补、产业联动、市场导向、利益共享的原则,积极探索合作共建开发区模式和机制,带动中上游产业平台建设,促进产业有序转移。

六、推进深化改革

(一)全面提升营商环境。体现“小机构、大服务”的特色,精简开发区管理机构,加大投资促进工作力度,完善“一站式”服务,健全政企沟通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和行政效能,营造高效、便捷、透明的服务体系。对接营商环境国际标准,在企业设立、项目审批、设施配套、投资服务等方面进行流程优化改革。

(二)推进运营模式创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区建设,促进开发区开发运营企业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推进开发区运营模式创新。以示范开发区为主体,对所在地小而散的各类园区进行整合,提高产业集聚度,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恶行竞争。推动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城市综合功能改造,合理配置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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