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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PPP协议核心及风险点解析

2016-06-08 08:15来源:PPP知乎作者:卓识关键词:PPPPPP项目PPP模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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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双方的权责

8.1明确社会资本方的回报机制。

8.2关于项目公司资产(有形和无形)的权属及运用、收益和处分的约定。

8.3谈判的核心变更要素、最低项目要素量的义务、政府可行性财政缺口补贴的人大预算决议。

8.4项目公司合法、规范、合理的内部治理结构。

8.5重大事项的事前告知、涉及公共利益的政府临时介入、关于项目配套设施的建设与相应义务承担。

8.6绩效考核的设定与监管以及是否引入第三方评估、配套的财税与其他。

8.7各方合法合规参与及其廉政和反贿赂条款的约定或承诺。

9、项目运营

9.1试运营和正式运营、非满负荷和满负荷分别对应的外部条件及其关于运营阶段补贴的相关事宜。

9.2运营期限中的保养、保修、维修、维护等例行支出和按照政府特定要求而增加(如:为防洪的大坝加固)或减少支出的补偿机制设置。

9.3运营期关于财务监管和股东知情权的例行处理。

9.4价格的机制、调价机制的详细约定(如:启动情形、法定程序等)、双方权责及执行的环节和对应部门的协助义务、关于价格调整延后的违约责任、调价机制涉及的公众利益导致的政府介入权等。

10、项目的移交

10.1移交的方式、方法、人员组成和结构。

10.2资产评估与认定的标准和细节化约定、移交前后的权利义务与相应的权责承担、移交风险的约定与应对、技术性参数的设定与压力测试。

10.3存量项目偏重于政府向社会资本方移交的现实约定(范围、标准、程序、责任等);

10.4社会资本方待合作期限结束后的移交应特别注意过渡期即可。

11、争议的解决

11.1项目协议应明确违约行为的认定和违约责任,例如:可视影响将违约行为划分为重大违约和一般违约,并分别约定违约责任。

11.2违约责任的细则、政策性变更事宜、不可抗力、争议争端解决的机构选择、第三方的斡旋方式设定。

11.3不得以纠纷为由影响项目公司正常运营的特殊性约定、任意一方均不得采取特殊或极端措施影响产品或服务的提供导致公共利益受损的。

12、其他

约定项目协议的其他未尽事项,包括协议适用的国家、法律、语言、货币等事项。

上述是对PPP协议核心内容及细化条款设计的十二项重点(共计四十六大点)提示。在此,提醒本文关注者或PPP项目参与方注意,除《PPP主协议》外,PPP交易架构与关联的其他各种各样的交易安排,也应属于广义PPP项目投融资体系的内容,附属协议的方向和内容均以《PPP主协议》为宗旨和原则性的概述,PPP主协议在整个交易结构中作为核心文本主宰着整个项目的全生命周期。

当然PPP协议也随着具体项目的操作方式不同而侧重点各异,例如在政府遴选社会资本方时仅为了选择投资人,之后以投资人成立并控股的项目公司再行下行的公开程序等模式在此笔者就不做赘述。

原标题:PPP协议核心及风险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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