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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PPP协议核心及风险点解析

2016-06-08 08:15来源:PPP知乎作者:卓识关键词:PPPPPP项目PPP模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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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PPP并不简简单单是一种具体和确定的投融资模式,更为称道的是将投融资的职能和全新的管理模式进行高效的整合。然而无论行业属性、操作模式等异同,众多PPP项目无一例外的需将最终的商业需求融入PPP协议中进行落地和执行,本文将从PPP协议的核心条款着手进行简短的剖析和总结,因PPP项目涉及行业广泛、操作模式繁杂,本文仅对其众多项目之共性发表个人之观点,以资参考。

1、项目的背景条款

关于协议术语的示意一直是重大业务协议或格式协议的必备条款、声明性的陈述也是预防风险的有效方式、项目操作的背景、目的及意义亦是本项目通过PPP模式操作的合法合规基础上的商业目的和公共利益的全景展示与高效整合的充分说明。

2、签约主体的确立

2.1项目实施机构或本级政府之间的主体选择,主体资格的合法合规性以及长期运营话语权导致的有效性。

2.2在行政机关和平台类公司的选择上笔者建议优先行政机关,风险主要体现在前期的行政审批和项目协调难度大、中期的采购主体不适格、中后期话语权不强和综合配套到位难和到位慢。

2.3社会资本方的主体确立,注意联合体时的牵头方。

3、协议期限及效力

3.1协议的生效要件和时间、是否包含建设期,建设期和运营期的分开。

3.2合作确定的具体时间节点,关于合作期限提前或延迟的特殊性约定以及条件设置。

3.3主协议和之后可能存在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及因项目属性或原因形成的协议附件的效力的优先与劣后。

3.4协议的保密性和保密价值、信息披露机制的约定或设置。

4、股权结构与退出

4.1项目公司的设立与内部治理结构、经营和监督管理机制的设置。

4.2项目公司的股权设置是否与实施方案相互匹配。

4.3关于股权退出的限制性条款或门槛设置。

4.4涉及项目公司持股股东相应的股权抵押、质押等约定。

4.5项目公司增资扩股的情形和持股股东分红权、投票权、知情权、否决权等相应权限的约定和法律适用。

4.6政府方持股是否享有分配权益的处理以及政府方股东代表在项目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进行特殊安排等。

原标题:PPP协议核心及风险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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