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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资源化不能仅限于焚烧发电 创新机制让资源再生

2016-07-05 13:37来源:中国企业报作者:刘继承关键词:垃圾焚烧厂垃圾焚烧发电垃圾资源化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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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早年在德国生活时,曾和德国的一家人,学会把废旧塑料瓶收集起来,买东西时顺便扔到超市的回收机换取硬币,因为他们的饮料价格中包含了押金,所以回收这件事在每个消费者的心中都已形成习惯。

可喜的是,如今在北京等大城市的地铁站、超市,也开始设置这种回收机,换取的资金不仅可以用来充值公交卡,更可以捐助给慈善机构。

但是常涛告诉记者:“回收企业已经行动起来,但是如果押金、保证金制度不能配套建立,这种回收形式就难以形成持久效应。”

所以说,“逆向物流”听起来很好,但能否将每一位消费者、商家、资源再生企业联系起来,还需要政策、机制的创新。

本土企业任务重

中国企业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依托优厚的政策、较为成熟的技术,正在逐步走向规模化。而消费者作为资源需求方,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从一定意义上说,垃圾减量化的决定权在消费者手中。

刘丽丽告诉记者,对包括生活、工业、建筑垃圾在内的城市固废资源化项目,欧美国家在管理体系、全生命周期的监管上,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固废循环体系。消费者已经从购买采用可回收材料生产的产品,到逐渐使用再生资源生产的产品,而企业更是在生产初期,就确定产品材料可回收率。

国外饮品中的易拉罐包装,自产品问世以来就未被放弃。不仅如此,我们常见的苹果笔记本电脑、宜家家居产品等,也都蕴含了再生再造、源头减量、回收再生等循环经济理念。

相比之下,中国的本土企业在资源的循环利用上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对此,刘丽丽认为,由于中国从政策到技术都处在循环经济发展的初期,因此我们不应固守旧有体系,而应该着力制度创新、技术创造、机制推广,打造全新的循环经济体系。

实际上,过去几年里,中国企业在循环经济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十三五”期间,更应着力实现关键技术突破,涌现更多国产设备,从而压低垃圾资源化工程建设成本。此外,从源头减量、消费者责任制建设等方面,建立健全相关机制。

原标题:创新机制让资源再生 告别“赔钱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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