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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官网:河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全文)

2016-07-06 10:5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中央环保督察大气污染防治河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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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2014年12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年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名单调整公告》(2014年第86号),已将华瑞铸管3台35吨转炉、产能158万吨从名单中剔除。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采取以下措施:

1.迅速贯彻坚决落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违规新建钢铁产能和已封停钢铁设备复产的通知》(冀办传〔2016〕24号)有关要求,2016年4月29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禁违规新建钢铁产能和已封停钢铁设备复产的通知》(邯市传〔2016〕25号),从明确任务、严格措施,落实责任、严防死守,健全机制、严厉追责三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2.开展集中拆除。4月26日,市钢铁产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召开扩大会议,对集中拆除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对列入2015年压减计划、处于封停状态的3座高炉(武安市东山钢铁1座420立方米高炉、武安市鑫山钢铁1座420立方米高炉、复兴区纵横钢铁1座450立方米高炉)进行拆除,并明确有关县(市、区)政府及市有关部门责任,成立由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环保、安全监管等部门组成的督导小组。目前,拆除工作进展顺利,2个月内将拆除到位。

3.建立巡查机制。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违规新建钢铁产能和已封停钢铁设备复产的通知》(邯市传〔2016〕25号)要求,5月19日,邯郸市钢铁产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严禁新增钢铁产能和封停设备复产巡查机制的通知》,成立了严禁违规新建钢铁产能和已封停钢铁设备复产巡查组,明确了人员组成及责任分工、巡查时间、巡查方式、巡查内容及有关要求。

4.全面完成任务。2016年,省下达的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任务是压减炼铁产能208万吨、炼钢产能203万吨。本着“自我加压、超前行动”的原则,实际安排压减炼铁产能280万吨、炼钢产能356万吨,已将压减任务落实到企业及装备。截至目前,武安市已提前封存1座620立方米高炉、1座460立方米高炉,压减炼铁产能118万吨,其余任务将在今年10月底之前压减到位,争取全面提前超额完成任务。

二十六、河北钢铁集团唐钢分公司、邯郸新兴铸管公司,违反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规定,新建或续建钢铁项目。

责任单位:省国资委,唐山、邯郸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发展改革委。

(一)唐山市。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

整改目标:在各项审批手续齐备前,不得开工建设。

整改措施:

1.停止建设。在未取得备案、环评等各项审批手续前,不得开工建设。

2.追究责任。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违纪问题,唐钢公司进行责任追究及经济责任制考核。

3.投产即拆。唐钢公司严格按照《河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攻坚行动计划》,完成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分解指标,完善手续,项目建成投产前,按照“投产即拆”的原则,立即拆除产能置换设备。

(二)邯郸市。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处置,完善相关手续。

整改措施:

1.立即封停。已印发《关于立即封存违规新建高炉的紧急通知》,对已处于停建状态的新兴铸管公司1280立方米高炉进行了现场封存。

2.行政处罚。对新兴铸管公司违规建设行为立案处罚。

3.巡查监管。按照国家、省、市严禁新增钢铁产能有关规定,市钢铁产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职能分工,对新兴铸管公司违规高炉严格监管,在项目手续没有办理完毕前,不得进行任何建设。追责处理完毕、项目所有手续齐备后,经上级批准后方可复工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前,立即先行拆除产能置换装备。

二十七、武安裕华钢铁公司等企业违反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规定,新建或续建钢铁项目。

责任单位:邯郸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

整改目标:进一步加强企业规范管理和监管;不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坚决彻底关停取缔到位。

整改措施:

(一)成立整改领导小组。负责落实相关整改措施。

(二)进一步自查有关问题。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精神,逐条对照文件规定,深入开展自查,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进一步加强企业规范管理和监管;不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坚决彻底关停取缔到位。

(三)进一步加强企业监管。对企业环保治理、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严格按程序报批、按标准实施、按要求进行监管,切实规范和加强企业的各种技术升级和改造行为。

(四)坚决积极主动“去产能”。在武安市16家钢铁企业中已第一个完成了2016年承担的29.01万吨铁、37.58万吨钢的去产能任务; 2017年承担的31.71万吨铁、43.86万吨钢去产能任务,承诺率先完成; 2013-2017年,裕华钢铁公司确保压减炼铁产能147.95万吨、压减炼钢产能98.81万吨。

(五)全面加大环保设备升级和治理力度。2016年完成原料场地10万平方米料厂棚化治理工程,完成所有转炉一次除尘升级改造工程,完成所有烧结机机头除尘升级改造工程,安装30台(套)在线监测设备,实现在线监测全覆盖,确保各项排放指标全部达标。

(六)全面加强环保监控监管力度。责成武安市举一反三,对所有钢铁企业进行排查,升级改造环保设施,确保企业全部达标排放。环境保护部门加强监管,执行最严格的环保执法监管措施,做到24小时无缝隙、全覆盖,发现问题,严肃查处,高限处罚,用严格的环保执法倒逼企业全面加强环保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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