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节能工业节能政策正文

四川攀枝花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积极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附全文)

2016-07-07 11:5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超低排放脱硫脱硝大气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6.全面完成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

按照攀枝花市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要求,全面完成2016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控制年度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攀钢集团公司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统计局、市公安局

7.积极推进工业循环经济。

积极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建设生态工业园区,促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进水泥、钢铁等工业窑炉、高炉实施废物协同处置。大力发展机电产品再制造,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攀钢集团公司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

(四)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落后产能淘汰水平。

1.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步伐,加大对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的监督管理,将经整改整顿仍不达标的企业(设备或生产线)列入年度淘汰计划。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攀钢集团公司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2.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有效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要求,坚决遏制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不得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煤电、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石化、化工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攀钢集团公司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局、市质监局

(五)加快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严格节能环保准入。

1.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

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进一步完善重点行业准入条件。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依据之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产品(工序)能耗要达到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2.优化区域空间布局。

深化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包括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等强制性内容,合理确定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加强产业政策在产业转移过程中的引导和约束作用,严格控制、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加强各类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积极调整城市(群)产业结构,优化工业布局;积极规范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城、新区的设立和布局;积极推进城市主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攀钢集团公司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超低排放查看更多>脱硫脱硝查看更多>大气污染防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