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综合政策正文

12家企业上榜!山西省2016年一季度环保不达标企业名单

2016-07-11 14:1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保排污费山西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2、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有关各市环保局要按照《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严厉打击2016年第一季度严重超标和持续超标行为。若2016年第二季度仍未完成整改,在实施罚款处罚的基础上,责成各市环保局对山西潞宝集团晋钢兆丰煤化工有限公司、西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古交市给排水分公司、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怀仁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部、新绛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等连续2个季度及以上超标排放企业实施停产限产和按日计罚;对整改不力继续造成严重污染的,实施查封扣押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严格按规定执行排污费和环保电价政策

省、市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5]107号)文件要求,对超标企业按新规定加倍征收排污费,超标企业一律不得享受排污费征收标准减半政策。

4、限期落实环境违法问题整改

责成各超标排放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内容和有关人员责任,并于2016年第二季度内完成整改。整改方案应于2016年5月20日前报环境督察处,抄报各市环保局。

在环保不达标企业完成整改后,省厅将严格核查整改情况,按程序解除限制措施并向社会公布;整改不力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特此通报。

联 系 人:杜 斌 罗三保

联系电话:0351-6371082

附件:1、2016年第一季度山西省环保不达标生产的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2、山西省环保不达标重点企业环境违法处罚信息报送表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