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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南阳市关于印发南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6-07-15 10:3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河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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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依法公开环境信息

综合考虑水环境质量及达标情况等因素,每年公布各县(区)水环境状况和排名。对水环境质量差的县(区),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当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所在地党政机关在环境保护方面评先评优资格,已取得的环保方面荣誉称号予以取消,并向社会公告。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要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研究发布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工业集聚区环境友好指数、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城市环境友好指数等信息。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水利局

加强舆论引导。为公众、社会组织提供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培训和咨询服务,邀请其全程参与重要环保执法行动和重大水污染事件调查。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一经查实,可给予举报人奖励。及时、准确收集水环境保护舆情动态,做好舆情监测、预警、分析和应对。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台、日报社、广播电台

39.积极扩大公众参与

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加强宣传教育,把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和水情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客观规律的认识。依托全市中小学节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环境教育等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环保社会实践活动。支持民间环保机构、志愿者开展工作。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开展环保社区、学校、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提高节约用水意识,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教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委、水利局

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爬坡过坎、转型攻坚的关键阶段,水污染防治任务繁重艰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环境质量改善主体责任。明确执法主体和责任主体,做到各司其职、恪尽职守、突出重点、系统治理,实施硬措施、采取硬办法,确保全市水环境治理与保护目标如期实现。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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