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综合评论正文

新三板挂牌企业环保条件审查依据及实务操作

2016-08-04 10:32来源:天岳律师关键词:环保公司环保企业新三板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五、自理报检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

1.概念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规定,从事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工作的自理报检单位在首次报检时须先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取得报检单位备案登记号,方可办理相关检验检疫报检手续。

2.申请的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

第五条报检企业办理报检业务应当向检验检疫部门备案,备案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报检企业备案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四)《报检人员备案表》及报检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企业的公章印模;

(六)使用报检专用章的,应当提交报检专用章印模;

(七)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应当提交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应当加盖企业公章,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同时交验原件。

六、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1.概念

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污单位须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的许可证。

2.申请的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1)《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规定

我国没有一部现行的全国范围内适用的关于排污许可证管理的有效法律法规,该暂行办法只是环境保护部组织起草的征求意见稿。

第八条(申领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

原标题:新三板(原创)/挂牌企业环保条件审查依据及实务操作(一)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环保公司查看更多>环保企业查看更多>新三板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