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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市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工作方案

2016-08-09 15:0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垃圾治理农村垃圾垃圾处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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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收集处理设施,全面治理农村垃圾。各县(市、区)、建制镇、行政村要依据各自县域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建设乡镇垃圾转运处理终端,不搞“一刀切”。离县城处理设施较近的农村垃圾,原则上纳入“村收镇转运县处理”体系;离县城处理设施较远的农村垃圾,原则上纳入“村收镇转运片区处理”体系;边远山区等交通极为不便的农村垃圾,按照不出村的原则就近就地处理。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积极主动开展垃圾转运设施、垃圾片区处理中心、边远乡村就近就地处理设施等项目建设,尽快形成“村收镇运县处理”、“村收镇运片区处理”和“村屯就近就地处理”三种模式共同作用、覆盖城乡的农村垃圾统筹治理体系。

1.完善乡镇转运处理终端。目前,我市已经实现县县都有垃圾处理场,“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基本建成,各县(市、区)重点要在县城(城区)垃圾处理体系以外的乡镇新建或改建乡镇的转运设施或片区处理中心,基本实现全市所有镇政府所在地都有垃圾转运或片区处理设施,形成覆盖面较大、较完善的“村收镇运片区处理”体系。我市计划用两年时间统筹推进63个乡镇片区处理中心建设(详见附件1),由自治区和市级财政进行补贴,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自筹解决。

2.改造提升村级垃圾处理设施。一是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各县(市、区)要加大对农村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要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村不漏屯、屯不漏户”的地毯式筛查,按照“一家一个垃圾桶、一屯一个垃圾池、一村一部垃圾车”的最低标准全面落实卫生保洁设施。对已有收集设施要进行密闭化的改造,还可以结合村庄绿化修建绿篱围挡,或者建设垃圾屋等专用设施。各县(市、区)要认真整治小型垃圾焚烧设备,加强焚烧管理,做好前端分类,严格排放标准,禁止露天焚烧垃圾,逐步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简易填埋设施和小型焚烧炉等。二是建设村级垃圾处理中心。要加大垃圾就近就地处理技术的运用,结合产业特点和居住条件,增加堆肥场、沼气池、化粪池等有机垃圾就地消纳和无害化处理设施,落实生物处理措施,切实降低处理成本。针对县处理、片区处理覆盖不到,人口规模较大的边远乡村,采用堆肥等自治区推荐的13种垃圾处理模式,建设63个村级垃圾处理中心就近就地处理;对人口规模较小的村屯,可按照卫生填埋、堆肥等技术进行就近就地处理。全市用两年时间完成自治区安排的63个村级垃圾处理中心的建设或村级垃圾处理设施的改造升级(详见附件1),由自治区和市级财政进行补贴,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自筹解决。

3.提升市、县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各县(市、区)、建制镇要充分认识垃圾集中处理的必要性和优越性,在“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体系中,重点做好设施完善和提质扩面,提高垃圾处理的覆盖面和提升处理水平,特别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引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拥有先进技术的设施设备生产厂家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从事农村垃圾收集处理设施项目的市场化投资、建设和运营,推动垃圾分类收集、清扫保洁、中转运输、终端处理等一体化处理,统筹解决城乡垃圾处理难题。积极引进焚烧发电、水泥窑协同处理等规模大、能力强的垃圾处理项目,扩大县级处理规模,提高处理水平,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现有县级垃圾填埋场要策划引入存量垃圾资源再生项目,提高场地利用效率,促进填埋场循环利用和生态修复。

(二)推行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各县(市、区)要积极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实现垃圾处理的源头减量,可以从简单易行的干湿两分法入手,条件较好的地方也可以选择按可回收垃圾、可堆肥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四分法”推广。制定群众乐于接受、便于实施、易于监督的农村垃圾分类激励措施,引导群众形成垃圾分类意识、养成良好的分类习惯。对农村垃圾中的可回收废旧商品,通过集中收集后进行资源化利用;对农村垃圾中的有毒有害垃圾,通过集中收集后送专门的废物处理中心或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农村垃圾中的有机垃圾,应鼓励和引导农户自行堆肥处理,或利用农村沼气池与畜禽粪便、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实现自然生态循环;灰渣、建筑垃圾等可制作建筑材料或用于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同时,要引入市场机制,建立与垃圾分类相适应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各级商务、供销部门应当着力推动物资回收企业完善业务网络,积极开展可回收废旧商品的收购业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用设立奖励基金等制度,用于奖励或补助废旧商品回收企业。

(三)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农业生产“十大清洁技术”,着力降低农业面源污染;推广经济高效、循环利用的畜禽养殖模式,引导养殖场配建大型沼气池、生物堆肥场和有机肥加工厂等设施,搭建养殖场与沼气用户间联系平台,推广沼气“全托管”模式;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和饲料化利用;加快推进可降解地膜研发和试点示范,扶持地膜回收网点和废旧地膜加工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农资包装物回收体系。

(四)规范处置农村工业固体废物。加强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生产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生产企业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坚决查处在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加强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能源化、建材化等综合利用技术。

(五)健全各项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建立“户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制,引导村民自愿缴费并鼓励村集体适度出资,促使农村居民自觉服从环境卫生管理,落实农户家庭垃圾分类和投放责任,倡导文明生活和良好的生活习惯。二是建立村屯保洁员队伍,确保人员经费和保洁设备的投入,完善《卫生保洁制度》、《保洁人员工作职责》等相关制度,推进村屯保洁员队伍常态化建设。三是建立市县公共财政对农村垃圾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的稳定投入机制,确保长期有效运营。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2016年3月31日前)。制定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实施方案,下达建设目标任务,及时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以县(市、区)为单位完成动员部署,并制定完成本县(市、区)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具体项目布局和资金筹措,制定时间表,及时部署开展项目建设。

(二)项目推进时间要求(2016年6月30日前)。所有项目必须完成可研批复,2016年8月20日前,所有项目必须完成征地工作,2016年9月30日前,所有项目必需实质性开工,2016年12月31日前,80%项目实现竣工。

(三)集中攻坚(2017年1月31日前)。各县(市、区)根据本方案,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用一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镇级垃圾处理终端建设,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验收,到2017年1月底,基本实现所有镇政府所在地均有垃圾处理或者转运设施的建设目标,63个村级垃圾处理中心建设和村级垃圾处理设施的提升改造,100%竣工并投入运营,并积极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减量试点工作,实现90%以上的村庄达到预定的工作目标。部分县(市、区)级垃圾处理中心的PPP项目建设投入使用。2017年2月28日前,县、镇、村三级垃圾处理网络基本建成,并全部完成玉林市本级和县(市、区)两级的自查和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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