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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市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工作方案

2016-08-09 15:0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垃圾治理农村垃圾垃圾处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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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广西玉林市政府获悉,关于印发玉林市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已经下发。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玉林市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玉政办函〔2016〕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玉林市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6月29日

玉林市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工作方案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70号)和全国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3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玉林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实施农村垃圾专项治理,用两年时间进行集中攻坚,按时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工作任务,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深入推进“美丽玉林”乡村建设活动,巩固提升清洁乡村活动成果,坚持以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突破口,用两年时间开展农村垃圾专项治理集中攻坚工作,不断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切实提高垃圾处理技术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带动提升农民环境意识和农村乡风文明,全面建设环境洁美、生态宜居的新型乡村。

二、工作目标

为顺利通过上级部门组织的验收,我市决定自2016年至2017年用两年时间在全市开展农村垃圾专项治理集中攻坚,主要目标是:基本实现100%的建制镇有垃圾转运或处理设施;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在县(市、区)、乡镇、村分别建设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网络,初步形成可行、有效、稳定的农村保洁管理机制;农村畜禽粪便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

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应达到5个方面的标准:

——有完备的设施设备。各县(市、区)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及再生资源的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基本完备,数量基本符合要求,运行基本正常,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收集、转运和处理。

——有成熟的治理技术。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收集、转运和处理技术模式。处理工艺不存在严重的二次污染,基本无露天焚烧和无防渗措施的堆埋。

——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普遍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村庄保洁人员数量基本满足要求,队伍较为稳定。

——有长效的资金保障。建立自治区级农村垃圾专项治理经费保障机制。因地制宜通过财政补助、社会帮扶、村镇自筹、村民适当缴费等方式筹集运行维护资金。在农村垃圾处理价格、收费未到位的情况下,当地政府安排经费支出,确保长效运行维护。

——有完善的监管机制。自治区、市、县三级建立领导亲自抓、多部门参与、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考核机制;各级政府或相关部门制定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农民群众对农村垃圾专项治理的满意率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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