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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壤修复盈利模式的分析及思考

2016-08-17 09:21来源:矿客空间关键词:土壤修复土壤污染土壤环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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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益方付费模式

部分具有商业用地价值的土地修复采取受益方付费模式,对修复后土地进行再利用的房地产开发商或地方土地储备部门承担土壤修复费用。该模式对于无法落实污染责任人的一二线城市工厂搬迁地块修复项目中具有普适性。由于城市地价较高,修复后的土地作为商业用地具有较高经济价值,房地产开发商和地方土地储备部分可以直接从修复后的土地使用或流转中获得利润,可行性较高。

受益方付费模式分为两种:一是政府直接出让受污染土地给土地开发商,由土地开发商出资负责土壤修复,对修复后达标的土地进行再利用获得收益;二是由政府出资负责污染土地修复再将修复后达标的土地出让给土地开发商,有关部门从土地流转中获益。

图3:受益方付费模式

典型案例:苏州溶剂厂原址北区污染场地土壤治理项目

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出资2.590亿对污染土地进行修复。修复场地位于原苏州市沧浪区(现苏州市姑苏区),按照苏州市在主城区对工业企业用地“退二进三”的政策要求,苏州溶剂厂于2007年整体搬迁,该地块由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接管。苏州溶剂厂建厂时间早,长期从事化工产品的生产活动且当时社会对环境保护要求不高,工厂对该地的土壤及地下水产生了一定的污染,需要对污染场地进行修复。治理区域面积25950m2,治理污染土方量约282418m3,总工期为550天。修复费用由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承担。

图4:苏州黄金地段土壤受污染成的“毒地”

该盈利模式较为成熟,负责土地修复的机构可以从修复后土地获益,因此可以使用该模式修复的土地有望率先得到治理。但在实际操作中,由土地开发商负责的土壤修复工程可能会出现为了节省成本偷工减料致使修复不达标的情况,对监管提出较高要求。

原标题:我国土壤修复盈利模式的分析及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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