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汞污染政策正文

国家发改委发布《垃圾焚烧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2016-10-16 09:0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清洁生产评价指标垃圾焚烧发改委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3.2烟气停留时间

燃烧所产生的烟气处于高温段(≥850℃)的持续时间。

3.2焚烧炉渣

生活垃圾焚烧后从炉床直接排出的残渣,以及过热器和省煤器排出的灰渣。

3.3焚烧飞灰

烟气净化系统捕集物和烟道及烟囱底部沉降的底灰。

3.4二噁英类

多氯代二苯并-对-二噁英(PCDDS)和多氯代二苯并呋喃(PCDFS)的统称。

3.5污染物产生量

指产品的生产(或加工)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量(回收装置后末端处理装置前),该类指标主要指废水和废气及污染物产生量。

4评价指标体系

4.1指标的组成

本指标体系由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组成,其中一级指标包括生产工艺及设备等五类指标。二级指标包括污染物治理工艺、自动化控制水平等共23项指标。

根据评价指标的性质,可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种。

4.2指标的选取

定量评价指标选取了有代表性的、能反映“节能”、“降耗”、“减污”和“增效”等有关清洁生产最终目标的指标,建立评价模式。通过对各项指标的实际达到值、评价基准值和指标的权重值进行计算和评分,综合考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状况和企业清洁生产程度。

定性评价指标主要根据国家有关推行清洁生产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政策、资源环境保护政策规定以及行业发展规划选取,用于定性考核企业对有关政策法规的符合性及其清洁生产工作实施情况。

4.3指标基准值

各指标的评价基准值是衡量该项指标是否符合清洁生产基本要求的评价基准。本评价指标体系将二级指标的基准值分为三个等级:Ⅰ级为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Ⅱ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Ⅲ级为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

各定量评价指标的Ⅲ级基准值的确定依据是:凡国家或行业在有关政策、规划等文件中对该项指标已有明确要求值的,选用国家要求的数值作为Ⅲ级基准值;凡国家或行业对该项指标尚无明确要求值的,则选用国内典型垃圾焚烧厂近年来清洁生产所实际达到的平均水平作为Ⅲ级基准值。

各定性评价指标的Ⅲ级基准值的确定依据是: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评价指标体系的Ⅱ级基准值代表了行业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Ⅰ级基准值代表了行业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4.4指标体系

生活垃圾焚烧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各评价指标、评价基准值和权重值见表1: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查看更多>垃圾焚烧查看更多>发改委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