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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PPP项目投融资的本质初探

2016-10-18 11:04来源:PPP知乎微信作者:张继峰关键词:PPPPPP项目PPP模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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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尽管PPP项目的风险总体来说不高,但由于PPP项目的主体众多,交易结构复杂、且金额大、期限长,影响PPP项目的因素众多,变量颇多,因此PPP项目的风险跨度是很大的;此外,PPP项目的风险在项目识别阶段、准备阶段是可变的,变量主要是社会资本在与政府方协商过程中争取到的各项优惠措施、增信措施,可以降低风险、缓释风险。因此,PPP项目的风险,相对于其较为固定的6%—8%的投资收益(在不考虑工程利润的前提下),跨度区间过大,很多时候收益无法匹配风险,需要进一步协商以降低风险,或提高收益。

在当前的PPP项目投融资实践中,收益与风险的不匹配是PPP项目融资难、落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一些地方政府官本位意识严重,推出的PPP项目不切实际,收益与风险不匹配,更多情况下是一些地方政府在没有经过认真思考、充分了解和准确界定的情况下,确定的PPP项目交易结构、投融资结构对社会资本来说风险过大,建筑企业或金融机构根本无法接受。这些项目往往流标,只有通过修改方案,将风险控制在社会资本认为“可以协商”的范围内,才会有社会资本尝试介入。

而将风险控制在社会资本可以协商的范围内,实际上只是满足了“符合社会资本投融资风险偏好”,最终能否落地,还要看是否符合PPP项目投融资的本质——社会资本能够获得的投资收益与所要承担的风险是否匹配。这也是个协商的过程,要么提高社会资本可获得的投资收益,要么政府再拿出些诚意,通过补贴、补助或其他增信措施,降低投资风险。

PPP项目投融资的上述本质,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主任王天义在《中国PPP,请让理念先行》一文中,也有过类似的论述。王天义认为,“长期稳定的合理回报是PPP最为关键的核心理念,其他理念大都由此而生或为此服务”,“一方面,PPP企业要把追求长期稳定的合理回报作为企业的价值观和经营理念加以坚守,要自觉而努力地克服追求企业利润效益最大化的本能冲动。如果要追求高风险高回报那就不要做PPP,直接面向市场提供私人产品好了,用不着去提供公共产品。……不要逼着PPP业务公司去挣大钱、挣快钱,而失去了应有的从容和淡定,更不可以降低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为代价。另一方面,政府也要保证守信PPP企业的长期稳定的合理回报,按协议及时付费和适时调价都是政府必须做好的规定动作……”。[4]“长期稳定的合理回报”,即我们所说的与“相对较低风险”相匹配的收益:如果收益不合理,应调整收益,使其与风险相匹配,但也应在“长期稳定的合理回报”范围内;如果与收益相比风险不合理,又不能过高地调整收益,那就应该采取各种增信措施调整降低风险,使风险与收益平衡。

作者:张继峰,经济学学士,法律硕士,拥有10余年商业银行、基金管理公司从业经验,7年PPP(BOT、项目融资)相关业务投融资工作经验,运作多个PPP项目和PPP产业基金、地方发展基金经验,现任北京云天新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

原标题:【独家】PPP项目投融资的本质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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