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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析财政部PPP示范项目:三批示范项目总额逼近2万亿 资金支持加速项目落地

2016-10-26 14:05来源:广发证券作者:郭鹏 沈涛等关键词:PPPPPP项目环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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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轮示范项目申报衔接“十三五”规划,评审流程更规范

申报评审行业范围稳定扩张:本轮示范项目申报评审涉及行业多元化。公布的第二批示范项目涵盖了市政、水务、交通等10个领域,第三批示范项目行业覆盖范围则增至18个领域。

申报目的与重点转移:本轮示范项目取消对存量项目转型的优先支持,注重与“十三五”规划项目衔接。首批示范项目优先选择收费定价机制透明、有稳定现金流的项目,以达到探索运用规范的PPP模式新建或改造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完善制度设计与政策安排的目的;第二批示范项目申报明确提出优先支持融资平台存量项目转型为PPP项目,以发挥PPP模式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和稳增长的作用,在首批示范项目中,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就达19个,占比73.1%;而第三批示范项目则取消了对存量项目转型的优先支持的条文,提出注重与“十三五”规划项目衔接,鼓励行业破冰、区域集群和模式创新。

本轮示范项目联合19家行业部委展开。第三批示范项目的申报由财政部联合教育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等19家行业部委联合展开,各部委之间协同联动,确保PPP项目在各行业内顺利推进。

申报条件更加清晰:两批申报均给出负面清单,针对“伪PPP”项目进行防范。第二批与第三批示范项目申报对采用建设-移交(BT)方式的项目、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的项目不予受理;对PPP合作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原则上不低于10年。通过负面清单的方式,对“伪PPP”项目进行防范。

评审流程、附件内容更规范:事先公布评审标准,包括定性和定量标准。本轮申报增加评审标准,包括定性评审的详细标准,定量评审的各指标内容和评分权重,评审专家的数量、来源、选择方式、评审流程等。通过定性评审的项目方可进入定量评审。与前两次评选不同,本次评审标准事先公布,还明确了筛选时间,评审更加规范、公开、透明,有助于避免不良项目滥竽充数的情况发生。第二批申报附件以表为主,第三批附件以报告为主。第三批附件《PPP示范项目申报材料清单》与第二批附件《项目采用PPP模式的初步方案》相比,报告结构更加清晰、规范,明确了《PPP实施方案》(依据《PPP操作指南》编写)、《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功能与定位;将第二批《项目申请表》中的四个阶段(识别、准备、采购、执行)具体内容,分解到《项目实施方案》和其他证明文件中。

定性评审标准明确融资平台参与方式:政府方不得是国企/融资平台,融资平台可作为社会资本方,但需与政府划清界限。本轮示范项目在申报条件方面取消了对存量项目转型PPP项目的优先支持,同时又在定性评审标准中对融资平台的参与形式作出了明确规定。本轮PPP示范项目定性审查分别从参与主体、项目适用领域和运作方式、期限等多个维度规范PPP合规原则。参与主体方面针对融资平台公司作出规定:政府方不得是国企/融资平台;融资平台公司可作为社会资本方,但需与政府划清界限。

评审专业化:按行业领域分类,行业部委推荐专家筛选项目更加精准。本轮评审首次按照行业领域分为五组,分别是交通运输、市政公用事业、综合开发、农林水利与环境保护、社会事业与其他。专家通过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进行线上集中封闭评审,这样可针对不同项目分属不同领域进行评审;每个专家组由7名专家组成,其中行业部委推荐3名行业专家、财政部推荐1名业务专家和1名法律专家,通过PPP专家库随机抽取选定1名财务专家和1名咨询专家。这一过程保证了评审的专业性和时效性。

激励措施更具针对性:第三批示范项目贯彻落实以奖代补的激励措施。针对每批示范项目,财政部都推出相应的激励机制。第一批申报中财政部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因地制宜地给予示范项目前期费用补贴、资本补助等多种形式的资金支持;第二批申报鼓励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用好用足现行各项扶持政策,中央财政加快推动设立PPP基金,研究出台“以奖代补”措施;第三批申报中财政部只提到认真落实以奖代补措施。此外,三批申请财政部都提到对示范项目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本轮示范项目将力图实现从财政部示范到全国示范的升级。第三批示范项目审批由财政部会同19部委联合启动,跨政府部门协作趋势明显,旨在借助示范项目进一步推动更多PPP项目落地,真正达到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积极作用。

延伸阅读:

财政部发布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附项目名单)

原标题:深度解析财政部PPP示范项目:三批示范项目总额逼近2万亿,资金支持加速项目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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