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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附专家库名单)

2016-11-09 13:3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空气质量大气污染防治贵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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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信息报送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预警等级、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的空气污染气象条件、AQI值范围、主要污染指标、主要污染物浓度范围及平均值,以及未来一定时期内的定性趋势分析。

4.2 先期处置

出现轻度污染、中度污染的区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县级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启动本级权限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行动,控制事态发展。

预测本省辖区内出现重度污染时,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前期准备信息,通知相关部门采取前期准备措施。

被通知的部门根据大气污染源清单,针对水泥企业炉窑、粉磨站,未规范除尘、脱硫、脱硝的锅炉(窑炉)、陶瓷等重污染企业确定建议限产、停产名单,向名单中的企业提出限产或停产建议,同时做好应急准备。

被通知的各相关部门按照预案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采取相应措施:

(1)加大对重点企业、燃煤锅炉、机动车和露天焚烧等的监管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2)督促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3)强化道路保洁、清扫。

(4)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应尽量减少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5 应对处置

5.1 应急响应

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对应预警等级,实行四级响应。

(1)发布Ⅳ级(蓝色)预警提示时,启动Ⅳ级响应措施;

(2)发布Ⅲ级(黄色)预警提示时,启动Ⅲ级响应措施;

(3)发布Ⅱ级(橙色)预警提示时,启动Ⅱ级响应措施;

(4)发布Ⅰ级(红色)预警提示时,启动Ⅰ级响应措施。

特殊时段、特殊区域的重污染天气,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根据事件发展态势,可适时调整响应级别,避免不足或过度响应。

5.1.1 Ⅰ级和Ⅱ级响应

5.1.1.1 启动程序

出现严重污染、重度污染天气时,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省政府提出启动Ⅰ级或Ⅱ级应急响应建议,经省政府办公厅按程序报批同意后,由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出启动应急响应和级别的通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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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贵州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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